正妹搭公車熟睡驚覺「胸部溫溫」 見後方一隻狼手蠕動

正妹搭公車熟睡驚覺「胸部溫溫」,見後方一隻狼手蠕動。(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何姓男子搭公車時見前排坐着一位正妹靠窗睡着,竟趁隙從座位間伸手摸她的右胸,女子驚醒後傳訊向友人求救,並起身向司機反應,報警處理;法官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處何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何男在今年8月10日下午1時許,搭乘某客運公車,見坐在前一排座位有位正妹倚窗而睡,趁她睡着而不及抗拒之際,從右側窗戶與前方座位間之縫隙,伸手向前觸摸她的右側胸部,女子因而驚醒,深感遭到冒犯,隨即傳訊向友人表示「怎麼辦」、「好惡心...」、「被摸了...」,並更換座位,復向前請求公車司機報警處理。

法庭審理時,何男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犯行,辯稱沒有性騷擾女子,是對方撞擊他,他只有碰觸到她的右下肋骨,沒有碰到她的胸部,公車座椅的縫隙很小,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不採信其說詞。

法官審酌何男甚不尊重女子之身體自主權,趁其不備之際,任意出手向前觸摸女子右側胸部,造成其心理上之恐懼、厭惡,所爲殊不可取;兼衡何男迄今仍未與女子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又犯後更避重就輕,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法官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判處何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