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順應產業發展規律,適當提高對併購重組形成的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包容度

財聯社9月24日電,證監會發布《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充分發揮市場在價格發現和競爭磋商中的作用,支持交易雙方以資產基礎法、收益法、市場法等多元化的評估方法爲基礎協商確定交易作價。綜合考慮標的資產運營模式、研發投入、業績增長、同行業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定價情況等,多角度評價併購標的定價公允性。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購買資產的,交易雙方可以自主協商是否設置承諾安排。順應產業發展規律,適當提高對併購重組形成的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包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