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 羅智強用這個打臉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羅智強。(資料照片

外交部回覆江啓臣指出,「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取自羅智強臉書)

外交部2003/03/08官網,「簡部長汪傳浦案舉行記者會說明紀要」,有寫「馬上將公文調出來給各位看」。(取自羅智強臉書、外交部官網)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羅智強、遊淑慧、前立委王育敏印尼電報門」事件,被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提告。羅智強要求外交部提供「電文」被拒絕,外交部稱「政府公文書」「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立刻舉2003年外交部網站打臉反駁。

羅智強託國民黨立委江啓臣向外交部索取駐印尼代表處消失的電文」,雖知道外交部一定會拒絕,但羅智強好奇外交部會用甚麼理由拒絕?

果不其然,外交部發函給江啓臣立委辦公室指出,「因政府公文書系用於內部評估研析意見,向不對外提供」。

對此,羅智強舉兩個例子,打外交部的臉。

第一個是2018年9月19日, 大阪處長蘇啓誠輕生的5天后,外交部就從內部「流出」蘇啓誠的檢討報告,各大媒體人手一份,內容是蘇啓誠如何檢討自己,如何對謝長廷感到抱歉。

還有第二個例子是2003年3月,時任外交部長簡又新,在記者會上公佈了汪傳浦案的相關公文與電報,來爲自己澄清,沒有直接指揮汪傳浦案。

外交部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羅智強痛批完全是說謊,要澄清的時候,就把外交部電文做成投影片,在記者會公開;染指國營事業被抓包的時候,就說電文「向不對外提供」。你們在騙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