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再轉彎 5項交通微罪仍可檢舉

立院交委會昨初審通過道交條例修正草案,保留包含騎樓除外的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騎機車未戴安全帽、佔用身心障礙車格及逆向停車等五項維持開放民衆檢舉,最快六月上路。記者侯永全/攝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原本提出十項不開放民衆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經朝野立委討論後,最終仍保留佔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等五個項目讓民衆檢舉,最快六月實施。路權團體認爲,汽車並排臨停嚴重影響道路安全,卻無法檢舉,立委應再多考慮。

去年六月,交通新制上路,因記點加嚴,並放寬民衆檢舉項目,引起職業駕駛反彈,因此交通部再次提出修法,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並排臨時停車等十個最高罰鍰一二○○元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開放民衆檢舉。

由於修法方向,引發路權團體及學者不滿,立院交委會審查修正草案時,不少朝野立委都認爲不該限縮民衆檢舉佔用身心障礙車位、逆向停車等影響身障權益與行人安全等項目,因此仍維持騎機車未戴安全帽、佔用身心障礙車位、逆向臨時停車、汽車在騎樓外的人行道與行穿線臨停及違停等五個違規項目,讓民衆檢舉。

此外,初審也通過警察當場攔檢,確認駕駛人才能記點,民衆檢舉與科技執法等逕行舉發違規,就不納入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由一年參加一次,每年兩點爲限,提高至一年可參加兩次,共可扣抵四點。交通部表示,若本會期三讀順利通過,預計最快六月上路實施。

三歲愛女於行穿線遭撞死、因而催生臺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籌備處的餘志祥表示,仍應全面開放檢舉十項交通違規樣態,汽車並排臨停會嚴重影響交通道路安全,這次卻被排除在外,立委應再多考慮。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指出,交通違規最主要的問題仍是道路工程不夠完善,路側大多沒有設計臨停及上下貨的空間,使駕駛與乘客長期習慣違停,期待政府透過道路設計改善;交通部也應明確提供道路設計改善目標時間,承諾改善完成時,恢復原有的執法力道。

臺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表示,肯定昨天修法結果,在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確實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但駕駛可於一年自費參加講習扣抵四點,他質疑監理單位是否有足夠量能,立委制定法規時應思考後續執行的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