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心臟名醫7月起遭院方解聘 林昌琦最新回應曝
振興醫院心臟內科前主治醫師林昌琦說,接下來的3個月,他還有4000名病人等着看診,但院方將他解聘,不顧病患的安全、福利,「我是受迫性的離職,無法一一通知病人」。本報資料照片
振興醫院爆發打壓工會案件,心臟科名醫林昌琦去年接任振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後,認爲曾姓女醫師一年的業績,由原本不到萬元暴增至3億多元,一年抽成可逾3000萬元,他展開調查後,竟遭醫院記大過,勞動部認爲振興醫院對林昌琦處分違法,除下令塗銷記大過,6月對振興醫院開罰10萬元,但振興醫院於7月1日起停聘林昌琦。
對此,振興醫院迴應,經過嚴謹審查,認定因林昌琦個人的不當行爲,決定於今年6月30日原聘任合約聘期屆滿,不予續聘。振興醫院表示,該院向來遵循法律和健保規範行事,相關的人事作爲,也是在通盤考量醫務需求,經審酌個案事實後,秉諸公平原則做成,而本次醫院審查委員會決定不與林昌琦醫師續約的主要理由,是林昌琦醫師個人之不當行爲,都與工會無關。
振興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林昌琦今天受訪說,他身爲醫院工會理事長,對院內有疑問的地方,向醫院提出質疑,但沒有獲得醫院合理、合法的迴應,因此向衛福部尋求協助,但院方以莫須有的罪名,「先射箭、再畫靶」,將他解聘。
林昌琦說,今年2月期間,醫院針對任期至6月30日的醫師,召開醫師聘任徵審委員會,討論很多案子,並沒有討論到自己的人事案,直到了5月、6月的會議中,才指稱他用藥違反健保申報規定,但藥品申報是由醫院向健保署申報,如有疑慮可找醫師討論,但卻用這理由不續聘,他認爲這是針對性的迫害。
林昌琦表示,健保署沒有找過他,也沒有核對什麼款項造成財務損失,他經內部可靠消息,是醫院把用藥事情報出去,表示不跟健保署請款,反而要求心臟內科自行吸收,形同羅織人入罪,根本就是養套殺,而他的素行紀錄沒有什麼問題,院方所發的新聞稿也都是不實指控。
林昌琦說,在宣佈死刑前都應要給罪犯辯論的機會,但院方事前根本沒有公佈,事後卻去跟健保署成立一個案子,現在因爲這個理由不續聘,這就是標準的抹黑,用一個莫須有的理由開鍘,太過分了,醫院一言堂,院長說什麼下面就照單執行,完全無限制放大、利用職務的行政權來做針對性的迫害,對資深主治醫師來說,尊嚴在哪?呼籲衛福部應來查醫院。
林昌琦表示,院方藉由用藥理由,將他記一大過,考績乙下,取消年終獎金,並於6月30日停聘,但與院方簽署的合約載明,若要停聘,應於2個月前提供書面通知單,但院方是於6月25日才通知停聘,因主治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院方與主治醫師是一年一簽,如果不續聘,就是讓醫師直接解職。日前在不當勞動事件裁決庭,已要求院方必須註銷大過,目前也已經註銷。
林昌琦說,醫師看起來是高級知識份子、收入很高,但在工作上沒有尊嚴、沒有勞權,院方就是污辱他的人格、踐踏他的尊嚴,破壞他的名譽,現在還要抹殺他終身執業的職場,爲的就是去除醫院他醫院員工的身份,而無法擔任工會的理事長,無法再質疑醫院。
林昌琦指出,接下來的3個月,他還有4000名病人等着看診,但院方將他解聘,院方不顧病患的安全、福利,而「我是受迫性的離職,無法一一通知病人」。面對未來的規畫,林說,他爲醫療服務奉獻40年,今年67歲了,接下來會先好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