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江西撫州一樁因醉酒引發的荒唐鬧劇
一名年輕男子正在飯桌上高興地說道,坐在他周圍的朋友幾乎全都已經喝得腦袋暈乎了,但在在酒精的加持下,他們彷彿更加興奮,立馬就同意了男子的提議。
只有一名容貌豔麗的女子提出拒絕的聲音,她表示:“這已經是今晚的第二頓了,在換地方喝酒就是第三頓了。我喝不起,我要回家睡覺了。”
然而這名男子立馬開始吆喝衆人拉着這名女子要離席的動作,他們紛紛勸阻這位女生。最後迫於朋友之間的“情分”,女生也只能繼續坐回位置上。
然而這名女生不知道的是,這將是她逃離今天晚上的悲劇的最好機會。錯過之後,等待她的將會是無盡的後悔與痛苦,但是這一切都並不是她的錯。
朋友這個詞對很多人來說是親密的,但是對很多人來說是具有目的性的。正如一句老話說的,人窮無好友,家富無好鄰。有時候兩人之間可能只是有共同的利益,所以纔會走到一起,慢慢成爲朋友,而當利益消散的時候,又會漸行漸遠。
而對於年輕男女來說,這種觀念也是可以用上的。就像男生想追求一個女生,可能會以“交朋友”作爲手段來認識這個女生。當然,也會有心懷不軌的人,利用“朋友”這個詞語來掩蓋自己的目的,最後達成自己的願望。
1999年出生在江西撫州的李家豪是典型的“90後”,對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見,並且對於別人的建議絲毫不會在乎。他出生開始就是家中的“小皇帝”,集萬千寵愛於一身。
再加上,李家豪是自己家族中的“長孫”。這也導致了他的在同輩人面前有一種自帶的領導氣質,不論是在學校裡還是在老家,他都迅速讓身邊的人聽從自己的安排來做事或是玩遊戲。
一開始父母都很驕傲於自己兒子的氣派,他們覺得按照這樣的情況長大,自己兒子的未來一定不可限量。但是誰知道,李家豪確實人是長大了,氣派也長大了,但是能力卻沒有跟上來。
李家豪已經習慣了別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來,隨着逐漸長大,他也更加體會到了達到目的、指揮別人的快感,卻並沒有覺得自己需要再提升自己。慢慢的他開始混跡於學校的各個小混混之中,成績也是一落千丈。
但是哪怕在這個時候,父母依然沒有覺得自己對兒子過分的溺愛會導致這些問題。反正只是成績不好,孩子身體健康就行了。面對被老師叫去學校,因爲孩子打了班上某個文弱的男生,他們也只是覺得,孩子之間的小玩笑,根本不需要這樣當真。
就這樣,李家豪習慣了父母爲自己“擦屁股”。甚至在父母的態度中,他也覺得,這些事情並不是什麼大事,也不需要自己太操心。實在不行,就逼着對方不要告發自己不就行了嗎?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他畢業。
2020年,李家豪在父母的安排下在江西撫州某個公司上班。原本從學生轉變成上班族就需要一段適應的時間,再加上李家豪本就是懶散更加喜歡玩樂的性格,因此他的適應過程比普通學生更爲痛苦一些。
於是在這個時候,他又聯繫上了以前上學時候認識的一羣小混混。每當他一下班,就會立馬出去與這些人一起吃飯喝酒,不停的聚會。一開始父母還會常常告誡他不要夜不歸宿,不要耽誤工作,也不要再像小孩子一樣惹是生非,但是李家豪每次都是當耳旁風,直到有一天。
那是同年的11月初,他突然跟父母說,自己喜歡上了一位姑娘。母親一聽大喜,讓他趕緊展現自己的魅力,找一個溫柔賢惠的女朋友,這樣自己就能抱上孫子了。但是李家豪只是神秘一笑,並沒有作答。直到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們接到了一通警察的電話。
在極度的震驚之下,他們趕到了警局,看到被逮捕的兒子,李家豪的父母頓時天旋地轉,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原來,李家豪在跟他們說完之後,他覺得自己是得到了母親的鼓勵。因爲他確實喜歡上了一個名叫張麗的女生,但是現在的自己不像小時候那樣威風了,張麗也不會喜歡這樣窩囊的自己的。於是他努力跟張麗成了朋友。
後面他們在一次聚會的過程中,李家豪便與朋友們說好,讓人藉機把張麗叫出來一起吃飯、喝酒,然後他們男生之間再互相配合,把張麗灌醉。事後,李家豪也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得到女神了。
只是沒想到當天晚上,他們連喝了三頓纔將張麗喝到不省人事。但是由於李家豪也喝得太多了,他只能在當晚一點多勉強將張麗帶去酒店。李家豪想趁着這個好機會下手,結果因張麗不停地反抗,再加上自己的身體原因,最後沒有成功。
第二天白天,李家豪醒來時,張麗已經不見蹤影。已經清醒過來的李家豪那時候才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玩大了”。於是,他主動上警局報案了。
直到在警局看見父母的那一刻,李家豪再也忍不住哭了出來。但是不論他再怎麼後悔,也無法改變已有的結局。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儘管在這裡,李家豪的目的並未達成,但是他有犯罪的意識並且已經實施了犯罪行動,因此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江西一女子參加聚會喝醉,醒後裸身躺在酒店,最終釀成悲劇。在這個案件中,李家豪爲了一己私慾,毀掉別人的信任,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還讓父母爲自己操心,這真的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