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拆遷了!涉及401戶!紹興這一大片區域,拆定了!
就在10月12日,柯橋區人民政府網站發佈了《設計(師)小鎮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公告》,關於徵收補償價格等也都定了!
這次拆遷的區域,很多紹興人都不陌生。
具體範圍東至笛揚路、南至輕紡城大道、西至柯橋古鎮、北至浙東運河(運河路),總土地面積約4萬平方米,總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約8.3萬平方米,徵收房屋約401戶,其中住宅約238戶,2.3萬平方米;非住宅約163戶,6萬平方米。詳見附件徵收範圍紅線圖。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住宅成套預評估基準價爲17882元/平方米!具體的拆遷政策見下——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紹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紹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紹政發〔2022〕24號)、柯橋區人民政府《柯橋區房屋徵收權屬及安置人口認定辦法(試行)、柯橋區房屋徵收相關價格標準(試行)的通知》(紹柯政辦發〔2022〕17號)、《關於印發紹興市柯橋區2024年房屋徵收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紹柯拆辦〔2023〕5號)、《關於補充調整 <紹興市柯橋區2024年房屋徵收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實施辦法(試行)> 的通知》(紹柯拆辦〔2024〕2號)等規定,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位於柯橋街道的設計(師)小鎮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進行了論證,現將該方案徵求公衆意見。
徵求意見期限爲: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被徵收人認爲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的,請在徵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辦事處提出,並附本人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
地址: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金柯橋大道458號
聯繫人:王同志
聯繫電話:89969550
聯繫郵箱:3243706272@qq.com
附件:設計(師)小鎮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
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設計(師)小鎮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爲規範設計(師)小鎮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紹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紹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紹政發〔2022〕24號)、柯橋區人民政府《柯橋區房屋徵收權屬及安置人口認定辦法(試行)、柯橋區房屋徵收相關價格標準(試行)的通知》(紹柯政辦發〔2022〕17號)、《關於印發紹興市柯橋區2024年房屋徵收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紹柯拆辦〔2023〕5號)、《關於補充調整〈紹興市柯橋區2024年房屋徵收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紹柯拆辦〔2024〕2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徵收目的
爲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國輕紡城,提升經濟發展動力,全力助推“國際紡都、杭紹星城”打造,對存在安全隱患,且基礎設施較落後的柯橋古鎮東側地塊進行舊城區改建,推進設計(師)小鎮項目建造,根據城鄉規劃,需對徵收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徵收。
二、徵收範圍
該項目規劃紅線涉及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具體範圍東至笛揚路、南至輕紡城大道、西至柯橋古鎮、北至浙東運河(運河路),總土地面積約4萬平方米,總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約8.3萬平方米,徵收房屋約401戶,其中住宅約238戶,2.3萬平方米;非住宅約163戶,6萬平方米。詳見附件徵收範圍紅線圖。
上述房屋徵收區域圖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全部徵收,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房屋徵收部門及實施單位
紹興市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爲房屋徵收部門,委託柯橋區柯橋街道辦事處爲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由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和補償的具體工作。
四、徵收補償
(一)補償方式
1.住宅房屋實行貨幣化補償、產權調換、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房票)其中一種或多種方式組合。
2.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化補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房票)方式。
3.住宅房屋的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應按規定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
4.徵收房管部門直管住宅公房,對房屋承租人可按下列方式給予補償安置:①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且要求參加房改購房的,經產權單位同意後,先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徵收補償協議,待正式審覈通過後,再按相應政策辦理房改購房手續;②房屋承租人不參加或不符合房改政策購房的,房管部門按相關政策進行處置;③房改政策參照《柯橋歷史文化街區(一期)徵收範圍內直管公有住房房改出售實施細則》(紹柯政辦發〔2015〕121號)執行。
(二)補償價值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住宅成套預評估基準價爲17882元/平方米;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商業一層預評估平均基準價22252 元/平方米,其他樓層結合樓層係數確定;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辦公用房預評估基準價5928元/平方米;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汽車庫用房預評估基準價7000元/平方米;
經預評估暫定本徵收項目車棚用房預評估基準價3500元/平方米。
以上評估價格以最終選定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爲準。
商業用房、住宅等評估價由評估機構根據評估基準價結合位置、樓層等影響價格因素評估確定。
(三)安置用房房源及價格
1.安置用房房源:
安置用房的房源爲現房(以業主單位提供的實際房源清冊爲準):笛里人家、湖東景園安置小區餘房。
2.安置用房價格:
經預評估,安置用房市場評估價(基準價):笛里人家小區19087元/平方米;湖東景園小區13137元/平方米。
高層、小高層安置房的層次差價:以中間樓層(偶數層總層數的中間兩層計)爲基層,上、下遞增、減一層分別遞增、減層次差價額爲:市場價30元/㎡。多層房屋按柯橋區相關文件規定結算。
安置房配套的自行車庫等的結算標準按相關政策執行。
每套安置用房價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與安置房源一併予以公佈。
3.安置房擇房方式另行公佈。
(四)住宅房屋補償及獎勵
1.貨幣化補償:以實有確權建築面積計算,按照國有出讓土地房屋評估價,並增加10%獎勵(不含裝修、附屬物等)予以補償。在簽訂協議生效後並在規定時間內騰空的支付補償款。
(1)被徵收人選擇貨幣化補償後,在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18個月內,購買市區範圍內新建商品住宅、柯橋區政府平臺拍賣的安置房的,按照最高不超過貨幣化補償款的 10%給予獎勵
(2)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爲準,拍賣安置餘房的以拍賣成交時間爲準。購房獎勵憑產權證結算。既選擇貨幣補償又選擇產權調換的,允許給予購房獎勵,獎勵標準按選擇貨幣補償部分房屋的補償款參照前款執行。
(3)購房人與徵收協議上的被徵收人不一致的,國有土地住宅房屋徵收購房人必須爲共有人。
2.產權調換:安置房屋的擇房面積與被徵收房屋實有確權建築面積相等部分,安置房按照市場評估價結合層次差價結算,被徵收房屋按照國有出讓土地房屋評估價結算。
因套型不可分割超面積安置35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市場評估價的50%並結合層次差價結算;再超過部分面積按照安置房市場評估價結合層次差價結算。
3.市場化安置(房票):被徵收人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結算補償款後,須在徵收公告明確的簽約騰空截止日起12個月內憑徵收實施、出資單位出具的《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在柯橋區行政區域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用於安置,新建商品住宅包括:所有已辦理商品房預(現)售許可樓盤中的新建商品住宅(含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網籤備案的裝修升級包和價格備案的車位<庫>)以及拍賣的政府拆遷安置性住房和限價房。被徵收人選擇市場化安置(房票),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貨幣補償基準價(貨幣補償比準價加上被徵收房屋重置成新價)乘以可安置面積作爲補償基數,增加20%給予補助,在《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中予以明確。在房票有效期內購買的,取得不動產權證後按照《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總補助金額的 15%再給予貨幣獎勵。
4.被徵收人選擇兩種及以上方式進行補償安置時,如其中有選擇產權調換安置的先結算產權調換,安置房不再享受因套型不可分割部分35平方米優惠政策,貨幣化補償、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房票)仍按照各自政策補償結算。
5.其他補償
(1)裝修:由評估公司評估確定。被徵收人選擇不評估直接按照確權建築重置價的75%標準(不低於400元/㎡)予以補償。
(2)搬遷費:按每戶1000元計發,被徵收房屋每戶合法建築面積超過100㎡以上部分再按7元/㎡計發。選擇產權調換或產權調換市場化安置(房票)的,按二次計發。
(3)臨時安置費:按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5元計算,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不足80㎡的,按80㎡結算。
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貨幣補償面積,補助6個月臨時安置費。
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產權調換面積,從搬遷月起至被安置月止計發臨時安置費,並增加6個月臨時安置費。多層安置不超過24個月,高層安置不超過36個月。超期安置的,支付被徵收人超期時間雙倍臨時安置費作爲補償。
選擇市場化安置(房票)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市場化安置面積給予臨時安置費補助;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36個月計發。
選擇現房安置的,從搬遷月起至被安置月止計發臨時安置費,並增加6個月臨時安置費。
(4)提前搬遷獎勵: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騰空,經驗收合格的,按每戶25000元給予獎勵;只簽約未騰空的,不予獎勵;超過簽約騰空期限的不予獎勵。
(5)被徵收房屋的附屬物價格,以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爲準。
(五)非住宅房屋安置補償
1.貨幣補償:以實有確權建築面積計算,按照國有出讓土地房屋評估價減同類房屋重置價(880元/㎡)加被徵收房屋重置成新價,並增加10%獎勵(不含裝修、附屬物等)予以補償。
2.市場化安置(房票):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衡發展,允許非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在徵收公告明確的簽約騰空截止日起12個月內使用或部分使用《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和商業、辦公用房。選擇使用《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部分,一次性貨幣補償給予15%的獎勵,並簽發《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
3.其他補償
(1)裝修。商業、辦公房屋(含工業廠房中的實際辦公用房)裝修補償不選擇評估的,按合法面積房屋重置價的 35%補償,不低於 200元/㎡。
(2)臨時安置費。商業性質房屋的臨時安置費按合法面積 200 元/平方米結算,其他性質房屋的臨時安置費按合法面積 125 元/平方米結算。
(3)搬遷費。搬遷費按被徵收房屋合法面積30 元/平方米結算。搬遷費支付後,涉及的設備設施基礎、拆卸裝運等項目不再另行評估補償。設備設施的報廢應從嚴控制。因搬遷,設備設施確需經專業調試後方可投入使用的,按現狀設備設施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作爲計算基礎(固定資產賬面已覈銷的除外),依據相關行業設備設施安裝調試補償費率進行補償;無有效依據的,不得評估補償。具體補償費率如下:紡織印染類設備設施1.5%;鍋爐類設備設施6%;起重類設備設施 8%;泵站類設備設施4%;發電機組類設備設施 3%;中央製冷通風類設備設施5%;化工類設備設施4%;化纖類設備設施 4%;電子衡類設備設施8%;變配電類設備設施400元/KVA;太陽能類設備設施按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結合使用年限進行補償,住宅的控制在 50%以內,非住宅的控制在40%以內;其他特種行業、特種設備補償費率上報區房屋徵收部門。
(4)提前搬遷獎。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並騰空搬遷驗收合格的,按合法面積 30 元/平方米給予獎勵。
(5)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按確權土地房屋價值的 5%補償(不含附屬物、裝修及其他費用)。
(6)其他。供水和燃氣接口費、蒸汽進網費等按企業的實際列支予以補償。
(7)被徵收房屋涉及的附屬物價格,以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爲準。
(8)其他安置補償按照柯橋區相關文件執行。
五、臨時建築補償標準(按照拆除的建築面積計算)
1.鋼混結構:260元/㎡;
2.鋼結構:180元/㎡;
3.混合結構:200元/㎡;
4.磚木結構附房:120元/㎡;
5.簡易結構:60元/㎡。
經審批且未超過有效期限的臨時建築按淨值價補償;違章建築不予補償;其他臨時建築按結構價補償。
六、雜項補助
1.拆移電話:108元/門;
2.拆移有線電視:330元/戶;
3.拆移空調:200元/臺(立式空調加100元/臺);
4.拆移太陽能熱水器:500元/套;
5.拆移煤氣熱水器(含電熱水器):50元/套;
6.拆移吸頂式空調:400元/套;
7.拆移中央空調每組進、出風口:200元/組;
8.管道煤氣、一戶一表(水、電)、峰谷電錶一次性補助根據相關憑證按實補償;
9.涉及光伏發電設備的,直接按相關文件估值後作爲附屬物補償;
10.其它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補助。
七、房屋確權建築面積、房屋使用性質的認定
被徵收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以相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和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爲準加以認定。房屋使用性質按照《土地使用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明確的“土地用途”爲準。
八、評估機構的確定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在徵收決定公告後10日內不能協商選定的,由房屋徵收部門採取隨機方式從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中確定。採取隨機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由公證機構予以公證。
九、對徵收範圍內直管公房的政策處理
1.住宅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經產權單位同意後,可按照房改政策購買被徵收房屋,房改購房後房屋徵收部門對其按照被徵收人安置補償。
2.住宅公房承租人未按照房改政策購房或不符合房改購房政策,由房屋徵收部門對公房管理部門實行貨幣化補償,對承租人實行其他補償(裝修、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提前搬遷獎勵、被徵收房屋的附屬物價格等);非住宅公房由房屋徵收部門對公房管理部門實行貨幣補償,對承租人實行其他補償(裝修、臨時安置費、搬遷費、提前搬遷獎、停業停產損失補償、其他等)。
3.公房租賃人在徵收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未按時騰空搬遷的,原承租房屋一律收回,原承租關係自動終止。
4.有關房屋裝修和附屬物的補償及各類費用,經被徵收人(公房管理部門)同意後,簽訂由徵收人、被徵收人、承租人三方的拆遷補償協議。由房屋徵收部門直接補償給承租人。
十、徵收範圍內小孩學籍問題政策意見
因徵收住宅房屋造成被徵收人住所地變化,但被徵收人戶內符合房戶一致入學條件的戶籍在冊子女(含在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12個月內所生育的子女),需就讀幼兒園、小學、初中的,可在被徵收房屋所在地學區按“房戶一致”的類型予以確認,也可以選擇在安置地所在學校入學。戶籍遷移或入學後再轉學的按本區統一的入學規定辦理。
十一、對徵收範圍內未登記房屋的政策處理
徵收未登記房屋,符合認定條件的,可參照本區域內合法房屋的補償標準對被徵收人進行補償;未登記房屋被認定爲違法建築以及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依法不予補償。
十二、超規定期限簽約搬遷的處理
1.被徵收人超過規定期限簽約搬遷的,不再享受提前搬遷獎勵政策。2.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規定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報請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3.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三、時間期限
1.評估結果諮詢覈對期限爲5天。集中籤約期限爲20天。搬遷騰空期限爲30天。具體起止日期另行公告。
2.在規定時間內簽約率達到80%及以上的,補償協議生效。
紹興市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紹興市柯橋區柯橋街道辦事處
2024年10月12日
這次拆遷區域之大可謂力度不凡,區域內有住宅小區、大酒店、公司廠房、商鋪等等。當然更多人熟悉的應該就是這條通往柯橋步行街廊橋的馬路了吧?
未來這裡將重新規劃,建有中心庭院,特色建築,星光秀場等,和附近的柯橋古鎮有機過渡,成爲柯橋的地標。
你認識這片區域嗎?
以後就要大變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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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學通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