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覺得衣服買貴了 回店裡連偷5次「補償損失」

購物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溫州市一名周姓女子服飾店購物,看中一件衣服,試穿後毫不猶豫花了人民幣300元(約臺幣1531元)買下,但事後卻發現買貴了,於是回到店裡5次、偷了共8件衣服「彌補損失」。

據《浙江在線》報導,周女今年5月逛到平陽一家服飾店,沒多久就看中一件短袖上衣,試穿後覺得非常合身便將它買下,但是回家後,她發現在網上同款的衣服只賣幾十元,心裡覺得非常不平衡,便決定回店裡偷幾件衣服。

周女過幾天后再次回到店裡,趁老闆招呼其他客人時,迅速將一條白色內搭褲塞進包包裡,然後若無其事地離開;不過她還是覺得沒有補償到,於是又分4次前往服飾店,一共偷走8件衣服,直到老闆某天點貨時,發現少幾件衣服才報案

平陽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爲,周女的行爲已構成竊盜罪,但鑑於她犯罪後能自首,且積極賠償店家損失及取得諒解,依法和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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