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疊刀殺傷力強大 警方籲列管
摺疊刀犯案頻傳,2個月來便已發生5起命案,警方憂心指出,應研擬列管的可能性。(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國中生遭同學以摺疊刀刺死震驚社會,早在此案前,去年10月、11月就已發生5起命案,兇器全都是摺疊刀。包括酒店鬥毆、清潔隊當街互砍與移工刺死妻子,甚至本月9日臺南也有國中生在校被摺疊刀劃傷。警方憂心表示,摺疊刀具目前無管制,加上攜帶便利、殺傷力強等特性,已成治安問題,呼籲討論專案列管的可能。
警方清查近2年許多傷害案件,像是路邊隨機傷人、酒店衝突砍殺、黑幫、宮廟聚衆鬥毆,發現摺疊刀是主要兇器,年底的2個月已有5人因摺疊刀喪命,造成的傷亡超過槍擊案。
目前警方查緝摺疊刀,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1的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得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1名刑事小隊長指出,這次國中生命案,使用的是「彈簧摺疊刀」,彈簧刀是直線彈出有列管;彈簧摺疊刀則像梳子一樣,180度彈出來,鑽法律漏洞目前並無列管。
摺疊刀有3大特性,首先是取得方便,民衆可隨意在實體店、網路購得,做工精美、可收藏觀賞的動輒上萬,便宜的1把200元;第2點是攜帶方便,有心滋事的不法分子,西瓜刀、開山刀太長攜帶不便,皮帶刀、蝴蝶刀要開打時,第一時間又不便使用,摺疊刀可輕鬆裝在口袋,隨時取出。
第3點最爲嚴重,此刀殺傷力強大。警方指出,摺疊刀不利揮砍,通常用來戳跟刺,輕輕一刺,往往肚破腸流、鬧出人命。
1名派出所長說,他在擴大臨檢時,幾乎每次都能查到酒客攜帶摺疊刀,10人裡面至少會查到1把,若對方有幫派背景,持有的比例更高達3成,這些人雖辯稱是防身,但酒喝多起衝突,摺疊刀就成爲致命兇器。
官警直言,查緝摺疊刀沒有專案績效,不會刻意去查,實際持有人數應該遠超預期,警方也未就摺疊刀衍生的犯罪統計,鑑於死傷頻傳,警方希望研議公告列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