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轉身拿電視遙控器 害復健嬤跌倒不治!法院這樣判

蔡女擔任彰化某老人照顧中心照服員實習生,因轉身拿取電視遙控器,不慎鬆手導致復健嬤重心不穩倒地不治,彰化地院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葉靜美攝)

蔡女擔任彰化某老人照顧中心照服員實習生,去年她攙扶照顧中心1位長輩進行復健時,應其他人要求轉身拿取電視遙控器之際,不慎鬆手導致該名長輩重心不穩倒地,經送醫搶救後仍在9天后不治,近日彰化地院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蔡女爲彰化縣某私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看護人員,她在去年5月間,在攙扶照顧中心1位黃姓阿嬤進行復健時,剛好有其他住民要求她切換電視頻道,蔡女於是鬆手轉身拿取電視遙控器,黃姓阿嬤因而重心不穩倒地。黃姓阿嬤倒地後經送往彰化鹿基醫院急救,後來轉往彰基醫院急診診療,但仍於9天后因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法院審酌蔡女之過失行爲致黃姓阿嬤受傷不治死亡,使其家屬痛失至親,遭受精神上重大痛苦,但蔡女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已與阿嬤繼承人全體達成調解,同意原諒被告,並考量蔡女目前爲照服員實習生,判蔡女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