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澄清 談制度非槓中央
雲林縣長張麗善(左)昨表示,並無所謂「地方槓中央」之事。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政府籲請中央針對綠能申請建置擬訂總量管制作爲,縣長張麗善昨進一步表示,能源司法案一樁接一樁,公務員人人自危,期待中央制訂完善平臺、建立明確申請程序,「這是制度問題,縣府沒有槓中央的意思,請別誤解」。
張麗善表示,地方執行綠能遇到許多實務上問題,常有申請案一切合法,縣府審覈後發給同意函,業者再向中央能源署申請開發核可,法定程序完成後,開發前須依規定到地方開說明會,結果地方反彈而開發不了,一切回到原點,公務員不知如何是好。
她說,縣府核發同意函時自行訂定三不三要原則,即不影響農漁業權益、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產業、不違反國土計劃目標及有秩序發展、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不違反上述原則才放行;業者合法申請、縣府核發同意函卻被說是不是拿人好處,否則怎會不經村民同意,結果又是一連串抗爭,不核發被說縣府借勢故意刁難,搞得公務員左右掣肘、人人自危,相當困擾。
「地方沒有槓中央啦!」張麗善說,能源主管權責在中央,爲防止合法程序走完卻又開發不了,也不要讓公務員窒礙難行,且能明哲保身,降低地方抗爭阻力,業者能順利開發,期待中央能儘速制訂完善平臺和務實程序規範供地方依循,期待中央和地方共同面對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