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遭影射惡婆婆怒告網友 汪小菲曬出判決結果

汪小菲曬出張蘭勝訴的判決書,要求被告女網友執行法院判決。(圖/中時資料照)

汪小菲和女星大S(徐熙媛)離婚後不和平,除了隔空互槓,還走法律途徑解決紛爭。張蘭也常在直播嘲諷前媳婦大S,引起熱議,卻被女網友影射是惡婆婆。對此,張蘭捍衛名譽向女網友提告,汪小菲曬出勝訴判決書,挨告的女網友得付出代價。

汪小菲29日在微博PO一段影片,內容均是張蘭提告女網友的民事判決書,原告不滿遭影射惡婆婆、騙子、老巫婆、壞女人、社會敗類、披着羊皮的狼、人面獸心等,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包括被告立刻刪掉侵犯原告名譽的所有內容、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名譽權的行爲、被告須立刻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微博主要置頂道歉信並保留90天、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結清律師費和取證費用等。

法院判決指出,被告女網友未到場開庭,視爲放棄答辯和質證的權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告張XX就侵犯名譽權一事須向原告賠禮道歉,致歉聲明須保留至少72小時,逾期不履行,法院將刊登本判決書的主要內容,原告須負擔刊登費用。

汪小菲PO法院判決書。(圖/汪小菲微博)

汪小菲PO法院判決書。(圖/汪小菲微博)

不僅如此,被告要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律師費、取證費用,若未按照判決指定的時間履行,將會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汪小菲公開標記被告的微博,隔空喊話:「法院判你敗訴,我才知道你叫張XX,你造謠誹謗,連個真名都不敢寫。希望你按照法院的判決儘快執行。」截稿前,張姓女網友尚未發佈道歉公告,僅PO「打擊網路謠言共建清朗家園」短片,以及發文:「我的各個帳號都很好,有些人看不到我有些帳號是因爲我把它拉黑。」

汪小菲要敗訴的張姓網友執行法院判決。(圖/汪小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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