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下班追車釀禍害所長被拔官 基層怒:打自家小孩給外人看

彰化縣源泉派出所邱姓警員下班途中追撞民車至翻覆,全案引發社會譁然。(資料照片)

彰化縣警局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邱姓警員日前下班後疑因行車糾紛,怒而追撞對方車輛釀成車禍,事後除邱員遭記大過調職,派出所長也被記過及調非主管職,分局長申誡2支。基層連日砲轟表示,「員警下班亂開車闖禍,關所長屁事」、「打自家小孩給外人看就對了」。彰化縣警局迴應,該所長原爲分局二組巡官代理,調整非主管職務後歸建原單位,並非雙重處分。

臉書「靠北police」社團近日有網友發文指出,彰化警察競駛追撞民車一案中,當事警員記大過調職沒大爭議,不過,派出所所長連帶也被記過且調非主管職務,會不會處分太重?爲什麼下屬下班時間亂開車,主管要負連帶責任,這種事發生在民間或其他公家單位應該不會這樣處理。

另有基層員警也表示,講句認真的,要連帶責任的話,怎麼督察組沒事,而且這種事情到底要怎麼考覈及監督?明明就是幾乎老鼠屎,爲什麼要連累大部分的人。

不過,另有基層員警則說,這次出事的邱姓警員平日情緒控管即不佳,同事間都知道,單位長官本來就要多加註意,出了事多少也得負些責任。

彰化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說,源泉所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後歸建原單位。(資料照片)

彰化縣警局督察長謝錫釗指出,所長身負員警平時督察考覈責任,員警平時的表現,所長應該最清楚,該名員警闖禍,所長自然也要負起責任;此外,該名所長原本是田中分局二組巡官,只是到源泉所代理所長,調整職務後就歸建回到原單位。

此外,謝錫釗也表示,該名員警本來就是警局輔導列管對象,未來將持續觀察,若確認不適任也會予以汰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