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葬場先期規畫案 3度闖關失敗

彰化市長林世賢(中)17日在市民代表會定期會表示,彰化市目前只有殯儀館後方第1公墓已遷葬完成,適合規畫生命園區的就是第1公墓。(孫英哲攝)

彰化市公所擬在市立殯儀館第2納骨塔後方山坡地規畫含火化設施的藝術生命園區,17日第3度向市民代表會提出先期規畫案,贊成與反對的羣衆都動員到市代會外聚集,其中反對的民衆提出請願案,由代表會決議移請市公所「考量民意,尋求雙贏」,市公所的提案則在多名代表要求下闖關失敗,公所主動撤案。

彰化市公所計劃將市立殯儀館後方已完成遷葬的殯葬用地,全區5.8公頃重新整建爲一站式服務的生命園區,預期未來會包含立體停車場、火化場和環保葬綠地等設施,一次性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動線混亂、大埔路壅塞、噪音等問題。

彰化市公所提案請代表會同意墊付彰化藝術生命園區先期規畫案1400萬元經費,反對方彰化市延和里長王勝和則向市代會提出人民請願案,上述都納入議程討論。

市民代表胡再和、林大傑、黃棱茹、薛志彬、周平、江炳輝、凌巧雲、林明賢、王世烈及吳淑敏等熱烈發言,多名代表認爲公所未與當地居民溝通清楚,且彰化縣長王惠美稱已有鄉鎮獲代表會同意推動火葬場案,彰化市公所不必強出頭推案;但也有代表認爲,先期規畫案包括殯儀館整建,有推動必要。

彰化市長林世賢強調,現在只是提先期規畫案,且藝術生命園區不是一定要設火葬場,是做整體規畫,大家不應把焦點放在火葬場,不少人說爲什麼一定要在大埔地區的第1公墓蓋生命園區,是因彰化市15個公墓中僅第1公墓遷葬完成,是唯一能規畫的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