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狠男不堪經濟壓力 榔頭虐殺弒妻傷兒!二審輕判19年

男子一審依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刑24年;臺中高分院今(6日)改判19年。(中時資料照/陳淑芬臺中傳真)

彰化去年發生重錘夫殺妻、傷兒人倫悲劇!62歲余男不滿印尼籍妻子長期借貸、流連電子游藝場;兒子要買冷氣,導致他不堪經濟重壓,憤持鐵錘追打妻、兒,重錘將妻打到爆頭慘死,兒子多處骨折、驚險逃生。一審依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刑24年;臺中高分院今天(6日)改判19年,仍可上訴。

余男與妻育有一子,他不滿妻常衝動性消費、長期借貸及流連電子游藝場等行爲,導致家庭經濟窘迫;兒子也要裝設冷氣,他不堪經濟重壓,2023年7月5日傍晚17時許憤持鐵錘攻擊兒頭部,餘妻聞聲制止,不料,餘轉而猛攻擊妻子,重錘打到她頭部有20幾處撕裂傷,頭皮下出血、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等嚴重傷害,倒臥血泊。

兒子趁機逃命,餘竟殺紅眼一路追趕攻擊,兒負傷逃至附近超商,余男仍不罷手,持鐵錘與超商店員對峙後,才步出超商。

附近民衆見狀驚嚇報警,警方在超商外逮捕餘,將餘妻、餘子送醫,餘妻當晚不治;餘子也傷勢嚴重,左側眼眶骨骨折、頭皮血腫及手指多處骨折。

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殺人罪判餘徒刑14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11年,應執行刑24年。

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合議庭審結今天宣判,在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改判8年10月;殺人罪部分駁回,合併執行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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