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5連霸議員涉買票羈押32天 裁定限制住居16日晚返家
彰化5連霸議員林茂明涉買票遭羈押32天,16日法院裁定限制住居,林茂明1晚返家。(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議員第一選區資深議員林茂明,因涉嫌透過吳姓、陳男樁腳以每票500元代價向多位選民買票,上月遭收押禁見,經過長達32天的羈押,彰化地檢署16日依違反選擺法將他起訴,傍晚移審法院後,法官認爲林茂明等人坦承犯行,諭知限制出境出海8月,限制住居。
彰化縣5連霸的縣議員林茂明涉嫌透過吳姓、陳男樁腳二人涉嫌以每票500元向多位選民賄選日前被收押禁見,彰化地檢署已對林茂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16日並依違反選擺法將他起訴,移審法院後,法官認定林茂明等3人坦承犯行,已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限制住居。
選前彰化地檢署接獲買票行賄情資,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彰化警分局、彰化縣調站、刑事警察局偵六隊等,查獲林茂明的樁腳吳男和陳男涉嫌以500元到1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行賄,吳男、陳男當時就遭檢方羈押禁見。
上月13日彰化檢方持拘票,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將連任成功的林茂明拘提到案,經漏夜偵訊後認爲林茂明有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訊後依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化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將林茂明起訴,並將在押的林茂明移審到法院,傍晚法官裁定林茂明與吳男、陳男等3人承認犯行,嫌疑明確,已無羈押之必要,訊後諭知3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