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有慾太強?他不滿好友「脫單」怒鎖她車還3度尾隨
佔有慾太強?他不滿好友「脫單」,怒鎖她車還3度尾隨。(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女性友人小蘭(化名)結交男朋友,竟在今年3月間,跑到小蘭住處,拿大鎖將其機車鎖住,甚至3度騎車尾隨小蘭,小蘭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法官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科處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小蘭(化名)爲朋友關係,黃男因見小蘭另與男友交往,竟於今年3月1日,跑到小蘭住處,持大鎖將其停放路旁之機車後輪鎖住,又於同年月3、9、13日在小蘭住家附近騎機車跟蹤騷擾,使小蘭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黃男持續跟蹤、騷擾小蘭,使之心生不安,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至巨,本不宜輕縱,姑念黃男最近10年內均無前科,尚查無不良素行,犯後坦承犯行,但尚未能與小蘭達成和解,另斟酌小蘭因此所受之精神壓力與不快,法官依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跟蹤騷擾罪,科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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