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經濟當道 全臺去年消費爭議運輸件數這城市居冠
宅經濟當道 全臺去年消費爭議運輸件數這城市居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網購注意宣傳。(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隨着臺灣社會邁入「與疫情共存」的後新冠時代,民衆的消費逐漸恢復正常,消費爭議案件數也從前年的高峰逐步下降,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統計去111年受理的消費爭議案件爲10889件,較110年度減少了5867件(-35%),爲自108年以來首見之案件數負成長,其中消費爭議最多的5種類型依序爲運輸爭議1162件、電器電腦及周邊產品843件、線上遊戲840件、通訊服務及周邊產品678件及服飾594件。
新北市消保官指出,111年高居申訴案件量第1位的是運輸相關的消費爭議,以網購詐騙及美食平臺外送爭議爲最大宗。前者爲消費者誤信Facebook、Instagram或Line等社羣或通訊APP之廣告,點擊進入一頁式網站向陌生賣家購買市價3折以下的熱門商品,等貨到付款拆箱後發現被騙,因賣家姓名及地址不明,只好向包裹上載明的物流業者提出申訴,但不是每家物流業者都願意配合辦理退貨。爲向民衆宣導勿和來路不明的網路賣家購物,消保官與網路人氣插畫家八耐舜子合作製作宣導插畫,希望透過Facebook粉絲團逾百萬名粉絲的不斷分享,減少相關的消費糾紛。
此外,Foodpanda美食外送平臺於111年6月7日起對每筆訂單加收3元至5元平臺費,引發大量申訴,加上民衆利用外送平臺訂購餐點常遇到送達餐點與訂購品項不符、送餐遲延或訂單無法取消退款的糾紛,案件量始終居高不下。
111年申訴案第2多的是電器、電腦及周邊產品的消費爭議,多爲新機瑕疵、屢修不復、維修費用過高或業者判定屬人爲損壞而不予保固等類型。現今消費者生活已離不開3C產品,消費者在購買電器、電腦及周邊產品前宜多方比較,確認產品評價、規格及功能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避免消費糾紛。
排名第3爲網路連線遊戲,爭議事項主要爲遊戲帳號遭停權、伺服器連線品質不佳及未成年人未經家長同意購買遊戲點數等。消保官提醒家長,過年期間常發生小孩使用家長手機輸入密碼購買遊戲點數高達數萬元的案例,雖依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2項規定,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企業經營者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但通常小孩都會立即將遊戲點數使用完畢,在此情形下則難以退費。故消保官建議家長於年假期間務必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及密碼,並且關閉小孩手機之小額付費功能,以預防消費爭議。
第4名爲通訊服務及周邊產品爭議,以手機瑕疵、通信品質不良、提前終止合約的違約金爭議爲大宗。消保官提醒,電信業者常以電話向消費者推銷提前續約或月租費升級等「限時優惠」專案,消費者可能受限於時間壓力而無法審慎評估方案是否符合需求,以致於在通話中向業者表示同意,事後又反悔,這時消費者可向電信業者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訪問交易的契約解除權,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後7日內得主張無條件解約。
第5名爲服飾爭議,主要爲衣服鞋類瑕疵換貨、網購退貨運費問題及網購貼身衣物無法主張無條件退貨等。消保官指出,消費者若透過網路購買服飾,可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無條件退貨,但若是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褲,則無消保法第19條契約解除權的適用。此外,消費者於實體店面購買服飾鞋類,因屬實體店面交易,原則上無法主張7日內無條件退貨,但如果是商品瑕疵問題,則仍可要求店家協助處理。
隨着民法成年年齡已於今年下修至18歲,消保官特別提醒,剛滿18歲的消費者已不再受民法有關限制行爲能力人規定之保護,故不應貿然簽署契約而應主張審閱期,於春節走春期間如遇攔路推銷要格外小心,如不願被迫簽約,可打電話報案求助。消保官祝福所有消費者在新的一年都能慎選賣家、審閱契約並聰明消費,遠離消費陷阱,安心快樂過個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