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徒手痛毆家暴 女友自行打119求救仍不治

陳姓男子因細故毆打女友阿芳(化名),種下阿芳的死因。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對陳男處以徒刑9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

住在臺南的陳姓男子與女友阿芳(化名)於2022年5月26日因細故起了爭執,陳男徒手毆打阿芳。阿芳之後自行打119被醫護人員送往高雄榮總急救,因病重導致併發症而死亡。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對陳男處以徒刑9年10月。

陳男與阿芳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2款所定家庭成員。陳男因爲細故,於2022年5月26日晚間至翌日凌晨對阿芳動手,導致其頭部、腹部與四肢等多處受傷。阿芳於同年6月8日晚間自行撥打119,由救護人員送往高雄榮民總醫院急診,到院時醫師發現其心包膜大量積液、大腸壁腫脹合併腹水等。

阿芳雖然經過急救,但仍於2022年6月9日晚間10時許因爲顱內出血腦髓損傷、橫紋肌溶解症、心包膜大量積液、胃潰瘍出血及其他併發症而死亡。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他否認有傷害阿芳致死的犯行,還辯稱兩人有過性關係,兩人爭吵就像是朋友相處,他有拉扯阿芳,阿芳在過程中跌倒導致受傷等。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陳男無視他人的生命,毆打阿芳導致其受傷,因罹患併發症而不治,且陳男至今尚未與阿芳的家屬達成和解,陳男對其犯行毫無悔改,因此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對陳男處以徒刑9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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