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原標題: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萬億元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用於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根據安排,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爲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支持地方用於置換各類隱性債務,爲地方政府騰出資源更好發展經濟、保障民生。

此外,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於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加上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可以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