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未補助教保員健檢 臺南教育局:比法定還優惠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公佈各縣市教保員健康檢查補助狀況調查結果。(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於教師節公佈各縣市教保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查結果,其中,臺南市被點名無健檢補助,臺南市教育局對此澄清指出,臺南市所屬學校暨幼兒園教保人員已納入每3年1次職業安全健康檢查,且不限40歲以上,比法定規定在職年齡健檢年限還優惠,且由教育局直接到校服務,更是全國首創貼心措施。
全國幼教工會表示,根據現有幼教法規定,政府應補助公立幼兒園40歲以上教保人員每2年健檢1次,但調查各縣市卻補助不一,有的甚至完全沒有補助,明顯違法,希望中央體恤教保員辛勞,修改相關規定,不分年齡都補助健檢。
幼教工會表示,依照幼教法規定,幼兒園教師和教保員同屬教保服務人員,健康補助規定應該一致,根據2020年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編制內40歲以上之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每2年得核予1日公假參加健康檢查。
不過,工會針對各縣市契約進用教保員的健康檢查補助調查發現,部份縣市教保員健康檢查被完全排除在外,零補助或降低補助金額。其中,連江縣補助4500元最多,臺北市補助860元,彰化及南投、臺南市、花蓮縣則均無健檢補助。
工會建議教育部,依行政院8月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40歲以上的公教人員(含全體教保服務人員)應享有2年1次的健康檢查補助(每次4500元),並一同納入未滿40歲公教人員(含全體教保服務人員)5年1次健康檢查,讓健康補助全臺一致。
臺南市教育局迴應,幼教工會公佈調查結果,指臺南市未依「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辦理」,應屬誤解。教育局強調,臺南市所屬學校暨幼兒園教保人員已納入每3年1次職業安全健康檢查,各校(園)報送名冊後,由教育局規劃直接到校服務,不限40歲以上,比法定在職年齡規定健檢年限還要優惠。
教育局強調,上述經費全由市府自籌,維護職場健康,且爲免受檢人員交通往返而影響課務,採取醫療院所巡迴全市學校進行健康檢查項目,更是全國首創貼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