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送懲戒檢察官陳隆翔:求一份遲來的正義 6月底宣判

檢察陳隆翔。(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遭監委彈劾,法院職務法庭5日再度公開審理本案。陳隆翔這次批評提出彈劾的監委濫用彈劾權力,讓人遺憾,請求職務法庭給一份遲來的正義。他也請求公懲會將本案判決提供給監察監案委員紀律委員會,或即將掛牌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以究明是否違紀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將於6月30日宣判

本案起因於2014年11月間立法委員段宜康先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以及臉書發文,指稱參選彰化縣長的前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更嗆「以上陳述如果不是事實,段宜康就當衆把一顆曲棍球吃了!」隨後段宜康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競選造勢晚會上臺演說,又說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等等言論。另外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記者會、造勢晚會的內容,在報上刊登廣告,強調「段宜康賭吞曲棍球嗆林滄敏涉弊詐領補助款」。敗選的林滄敏不滿,起訴求償,最高法院前年8月間判段、魏2人須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確定。

而曲棍球協會詐領公款案由陳隆翔承辦,陳檢於2014年間偵辦本案後,認爲林滄敏未涉案,全案僅是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教練所爲,而且2人已經繳回補助款差額540萬元與68萬餘元的旅費,最後對李、張2人做出緩起訴處分。全案經由臺中高分檢再議後,已經駁回再議確定。但全案經由段宜康向監察院陳情後,監委高涌誠、蔡崇義進行調查,並於去年7月間投票表決,以6比5票通過對陳隆翔彈劾案,引起檢察界衆怒

段宜康不滿檢方緩起訴,竟對監察院提出陳情,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2人也決定對陳隆翔提出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的作法引發衆怒,多個檢察官團體聲援陳檢,連法務部也發聲明「不容監察院以彈劾的方式介入處理」。全案在陳隆翔的請求下,職務法庭公開審理。

案件於2月間首度開庭,當時提出彈劾的監委高涌誠當庭列出陳隆翔的11大疏失,強調自己是依法接受陳情而調查、彈劾,並無特定政治立場。案件於5日再度開庭審理,高涌誠再追列陳隆翔還有疏失。至於陳隆翔則在庭上陳述,指稱特定監委爲達目的,機關算盡,濫用彈効權力,讓人遺憾;他請求法院詳察,給他一份遲來的正義,並請求將本案判決書提供給監察院監案委員紀律委員會,或即將掛牌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以究明本案是否有重大違紀,或有監察相關法規的疏漏,謀求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