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鏡電視上架案」敷衍 NCC:依法提供沒有藐視國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但檢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的五份資料,直指資料內容敷衍,調閱小組22日將調閱期限延至7月16日。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但檢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的五份資料,直指資料內容敷衍,調閱小組22日將調閱期限延至7月16日。NCC表示,報載部分委員昨日查閱完該會提供資料後表示資料不足,有「擺爛藐視國會」之嫌,NCC迴應,該會尊重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意拒絕提供問政所需相關資料,不會有藐視國會之情事,已依法提供相關業務資料。
NCC說明,應立法院問政所需,依法提供審查鏡電視新聞臺相關文件,含括鏡電視申設案、負責人變更、資本額變更案、上架有線電視申請案等議案委員會會議紀錄、文書,以及委員會所做的行政處分書等,部分未盡事項,則因涉司法調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未送入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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