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友盜攝性愛片 妙齡女分手四年後驚覺成色情網站女主角
一位妙齡女遭男友盜攝性愛片,雙方分手四年後才知成爲色情網站女主角。(中時資料庫)
一名與蕭姓男子在2016年與女友發生性關係時,在女友不知情下,偷偷錄下兩人性愛激情片以及拍攝裸照,未料隔年兩人分手,蕭男心有不甘,竟然以「小婊子」爲標題,將性愛片與裸照PO上色情網站,直到2020年12月,女方好友上網看到影片後告知,女方纔驚覺自己多年來,竟成爲色情網站的女主角,讓她因此崩潰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妨害風化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蕭姓男子在105年間與女友在住處發生關係,蕭男偷偷以手機拍下性愛影片及裸照,但兩人在106年間分手,蕭男心有不甘,一氣之下,在色情網站上申請帳號,以「小婊子」爲題,發佈與女友性愛過程之影像,經過近4年,去年女方纔透過友人告知,在色情網站上看到她的激戰片,讓女方因此崩潰報警。
法官認爲,蕭男刻意將兩人性愛過程之猥褻影像,上傳至網路論壇網站,張貼於其發佈主題爲「小婊子」文章中,供不特定多數人得點選該文章網頁觀覽,並非以實際交付之方式散發傳佈於衆,而是將之置於網站網頁供不特定用戶連結網路觀賞、瀏覽,且須待各別用戶點選後始才能觀覽影像,應屬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之行爲。涉犯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及加重誹謗罪。
法官審理後認定,審酌蕭男與女方曾爲男女朋友關係,分手後本應好聚好散,縱使不能互相祝福,也不應該藉由上傳2人交往期間之親密影片,毀損甲女之名譽,且依現今科技,電磁紀錄影像能被反覆、大量複製,並透過網際網路快速散播,一旦上傳至網際網路後,甚難阻止、收回,但蕭男竟恣意將2人性交過程拍攝之影像,上傳至網路論壇網站,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使女方之身心受創,並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且犯後未能與女方達成和解,但考量蕭男犯罪時年紀尚輕,系一時年輕氣盛下所爲,且其先前並無刑案科刑紀錄,因此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