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母打罵恨女人!13歲少年「剖腹虐殺」鄰居8歲女童 曾想殺女同學

▲兇案現場。(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甘肅一名13歲少年小朗(化名),因對女性抱持仇恨心理,涉嫌在2022年殘忍殺害鄰居家的8歲女童。6月26日下午3點,本案將開庭,本案由定西中院組成合議庭在隴西縣法院開庭審理。受害人家屬控訴,至今未獲被告人父母道歉。目前,小朗被羈押在隴西縣看守所。

2022年9月25日,甘肅定西通渭縣某村一名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遇害,嫌犯爲鄰居家的男孩小朗。小朗生於2009年2月,案發時年齡爲13歲7個月。據小花的父親稱,小花遇害後,遺體還被兇手侮辱,且遺體多處被兇手用刀劃刺。

此前,據《紅星新聞》報導,2022年9月25日上午12時許,小朗前往鄰居家,將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誘騙至樹林。小花爺爺不見孫女蹤影,便立即找人。爺爺曾走到小朗家中詢問,當時小朗正在洗頭,對方表示不知情。

因遲遲找不到人,爺爺動員了其他家屬、村民一起尋人。下午4時許,村民在樹林中發現小花的屍體,她全身多處刀傷、腹部被剖開,褲子被拉到腳踝處。家屬透露,小花死後曾經被侵犯過。

據知,小朗雖僅13歲,但身高已170公分。因爲常被母親打罵,他有仇恨女性,殺女性泄氣的心理。小朗預謀殺人對象有自己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小花。

據《澎湃新聞》報導,本案是大陸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後,經最高檢核準追訴的一起被告人在犯案時已滿12週歲未滿14週歲的刑事案件。

2023年12月21日,大陸最高檢核準同意追訴被告人小朗的刑事責任。2024年2月4日,小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甘肅省通渭縣檢察院向通渭縣法院提起公訴。3月20日,該案改由定西市中院審理。

大陸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據大陸最高法今年4月發佈的訊息,人民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

父親提供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小朗的父母爲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原告人龔姓父親請求法院判令,1、依法追究被告人小朗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並從重處罰;2、判令被告人小朗及其父母三人,向原告人支付死亡賠償金796660元(人民幣,下同),喪葬費47115元,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損失共計1397775元。

父親起訴稱,本案中,小朗提前預備犯罪工具,將小花騙至荒地中殘忍殺害,又對屍體進行劃刺、侮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造成了極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也給被害人家屬造成了極爲嚴重的精神創傷。但是小朗羈押至今,對自己所犯錯誤持無所謂的態度,絲毫沒有悔罪,心理極不健康,存在較大的危害性。故應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依法追究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從重處罰,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另外,父親在起訴書中稱,因小朗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兼法定監護人牛某某、陳某某,應對小朗所實施的侵權行爲承擔賠償責任。牛某某和陳某某作爲父母,對小朗疏於管教,導致小朗殘忍殺害小花,至今未向小花家屬道歉、賠償,獲取諒解,原告人特請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請,以維護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6月25日,父親說,他是單親父親,小花是獨生女,他長期在外打工,小花就在老家由爺爺奶奶帶着。小花遇害後,爺爺備受打擊,消瘦到皮包骨;奶奶的精神疾病也加重了,生活難以自理。案發後,他從外地回家料理後事,爲了緩解他家的困難,縣裡給他安排了公益性崗位,並給予了司法救助。

此外,父親表示,案發後,小朗的父母帶着他們的小兒子離開了村子,「我現在就想給孩子討個公道,必須嚴懲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