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點名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欠佳 花蓮縣府澄清

花蓮縣府表示,112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情形,花蓮在社會福利、教育都進步,基本設施爲持平,還因執行率不錯獲增撥補助款。圖/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等藍營執政縣市被審計室點名一般性補助款預算執行率表現欠佳,花蓮縣府調出審計室報告指出,112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情形,花蓮在社會福利、教育都進步,基本設施爲持平,基本設施319項計劃中,僅37項因用地變更、施工中等因素,尚無執行數或執行率未達80%,佔比11%,整體來看,花蓮因執行率不錯還獲增撥補助款;此外,一般性補助款有匡列用途,和財劃法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審計部公佈去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指多個藍營執政縣市在一般性補助款預算執行率表現欠佳,並統計補助基本設施上,中央去年實際撥付389億餘元,但部分縣市尚無執行數或預算執行率未達8成,其中包括藍營執政的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9縣市。民進黨立委據此批評國民黨力推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指隨意豪撒5千億元絕對不是健全地方財政的做法。

花蓮縣府今天調出審計室報告,表示花蓮縣112年度一般性補助款執行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考覈,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制及執行四大面向,成績均達80分,還獲增補助款3947餘萬元。

至於基本設施經費,112年度獲中央補助17億2269萬餘元,共辦理319項,到去年底有花蓮縣考古博物館防水及整修工程計劃等37項因用地變更、流標、廢標等尚未完成,所以還沒有執行數或預算執行率未達80%,佔總項目僅約11%,有近9成項目執行率超過80%。

花蓮縣府表示,目前各界對財畫法討論的重點在於財源畫分,關係到地方政府可自主運用的財源,與一般性補助款是由中央支配額度,部分款項甚至指定用途性質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