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槓黃珊珊剝削勞工 徐瑞希:不以為然

「黃珊珊做仲介公司訴訟代理人合理化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違反國際禁止的人口販運行爲,令人不以爲然!」臺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理事長徐瑞希指出,民衆黨立委黃珊珊代理財團仲介法務時,黃珊珊隨即反駁澄清。徐瑞希26日再發文向黃珊珊喊話,不要拿做律師選擇有錢客戶做生意的心態,做出助長財團、讓弱勢者遺憾的行爲。

黃珊珊稱子虛烏有

徐瑞希日前指控,黃珊珊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以及主導提案立法,擠下其他優先法案。但黃珊珊隨後聲明反駁說,過去擔任律師時,曾經接受仲介公司委任成爲訴訟代理人,業經法院依相關事實判決無罪定讞。

徐瑞希說,黃珊珊表示,民衆黨版的融資公司專法是在今年7月12日、本屆第一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一讀,在此之前,民衆黨團財政委員會之優先法案包括財劃法、預算法等均已提出一讀,因此沒有所謂「擠下其他優先法案」之事。

高利貸剝削一條龍

但今年2月她在黃珊珊立委辦公室曾聽到她講這番話時,非常驚訝。她叫得親熱的「蔣爸」是臺灣最大的移工仲介「力通」的老闆蔣德明。就有報導指出,力通老闆蔣德明在菲律賓成立E-cash貸款公司,找當地人作爲名義上的負責人,專門提供來臺移工貸款,透過其臺灣的仲介母公司,或在臺灣設財務索債集團,一條龍的剝削移工。

此外,在臺灣,蔣也以高利貸放款給急需錢的移工,再以借款匯到國外再轉回臺灣的繞道作法,利息(含手續費等)高達80到150%,避開臺灣規定的20%重利罪。

「律師選擇什麼客戶是他的商業選擇,但黃珊珊做仲介公司訴訟代理人做到合理化這種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違反國際禁止的人口販運行爲,令人不以爲然,」徐瑞希如此表示。

助長財團的立法

她說,案子經法院依相關事實雖判決無罪,但證據不足不代表跨國放高利貸剝削移工是合法的,財團不但繼續做、還越做越大,請問這不是「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什麼纔是?

徐瑞希更提到,民衆黨提出幾個優先法案,例如「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民衆黨本會期結束都沒能送進立院,但黃珊珊主導的黨版「融資公司專法」草案卻能搶進一讀。該草案設計「金融特許」制,讓政治力有機可介入上下其手,順便再夾帶準金融同業的優惠拆款利息?這些疑慮在立法過程必須嚴格檢視。

她強調:「黃珊珊立委爲我退出民衆黨感到遺憾,我感謝也提醒,好不容易做上立委,不要拿做律師選擇有錢客戶做生意的心態,做出助長財團、讓弱勢者遺憾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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