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廢棄物到高雄湖內區填埋 檢方聲押2人獲准
全案經專案小組開挖勘查後,發現上開土地遭回填大量營建混合物、廢電線、廢電路板、家電破碎物等廢棄物,污染土地面積達2萬7636平方公尺,廢棄物多達2971噸,初估業者不法獲利至少新臺幣400萬元以上。 (橋頭地檢署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全案經專案小組開挖勘查後,發現上開土地遭回填大量營建混合物、廢電線、廢電路板、家電破碎物等廢棄物,污染土地面積達2萬7636平方公尺,廢棄物多達2971噸,初估業者不法獲利至少新臺幣400萬元以上。 (橋頭地檢署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橋頭地檢署今年2月偵辦高雄市湖內區某魚塭遭回填廢棄物案件,經追查後發現有不法集團疑似以進行工程爲由,趁機回填廢棄物,檢警調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向上溯源,經長期蒐證後,於8月24日搜索張姓業者、鄭姓及杜姓男子等人住處後,並傳喚張等人到案說明。
檢方認被告杜等3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開庭後裁定杜男10萬交保,其餘2人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48歲杜姓業者於湖內區某3筆土地,欲進行回填工程,委由鄭男負責施作,疑似自去年9月中起,透過張男對外媒介他人將廢棄物運往該土地傾倒並收費,再由杜姓、鄭姓男子等人朋分利益。
全案經專案小組開挖勘查後,發現上開土地遭回填大量營建混合物、廢電線、廢電路板、家電破碎物等廢棄物,污染土地面積達2萬7636平方公尺,廢棄物多達2971噸,初估業者不法獲利至少新臺幣400萬元以上。
全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認被告杜男、鄭男、張男等3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檢察官鄭子薇全程蒞庭論告後,法院裁定鄭男、張男羈押禁見,杜男10萬元交保。
橋檢呼籲,事業廢棄物應委由合法業者處理,業者並應遵守相關清除、處理、再利用規定,妥善處理廢棄物及再利用,並確實申報去向,勿貪圖利益而觸法,自陷刑責並危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