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小學生嬉鬧推同學到路中險釀禍 教育處:加強交通教育
雲林縣某國小17日中午放學,8名學童在小巷邊走邊嬉鬧,突然1名學童(右)被推到路中,所幸後方車子速度緩慢沒撞上,雲林縣政府教育處18日表示將加強校園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民衆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有民衆17日在網路上傳影片,雲林縣某國小中午放學,8名學童在小巷邊走邊嬉鬧,突然1名學童被推到路中,所幸後方車子速度緩慢沒撞上,事後民衆在網上討論「這種行爲真是太危險了」、「還好車子速度慢,否則一定會撞到」,雲林縣政府教育處18日表示將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
雲林縣1名學生家長17日中午開車到學校接孩子,行經附近小巷,見道路狹小且有8名學童羣走在路旁,邊走邊嬉鬧,覺得有點危險,特意放慢車速,沒想到1名學生突然被推到路中,腳步踉蹌差點跌倒,隨即又走迴路旁,還好車速緩慢且與學童保持一段距離,纔沒有撞上學童。
這名家長事後把行車記錄器影片傳到網路羣組,表示「現在孩子玩很大,竟推同學給車撞」,網友也說「馬路如虎口,這樣真的很可怕」、「小朋友愛玩,但一定要教育不能在路上玩」、「還好沒撞上,開車經過學區要很小心」,家長們也希望學校能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避免憾事發生。
縣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科長李諺亮呼籲,學生上下學走在路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隨時注意周邊車輛動態,邊走邊嬉鬧會聽不到車輛行經聲音、忽略車輛靠近身旁,非常危險,教育處將行文縣內各級學校,請校方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告知行人也要提高警覺,才能因應各種突發情況。
警方指出,行人有使用道路相關規定,例如行人應在畫設的人行道行走,在未畫設人行道的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若因嬉鬧而肇事,將視現場情況承擔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