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欠繳國道通行費39萬 執行分署出「這1招」立馬繳清
▲運輸公司繳交通行費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有間運輸公司自111年起陸續欠繳ETC通行費高達950筆,合計39萬餘元,被高公局列在全國國道通行費欠繳大戶排行榜第9名,義務人公司逾期未繳,案件於今(113)年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先通知負責人到場報告公司財產狀況,並命她交出公司車輛以利查封拍賣,但負責人並未理會,經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該運輸公司目前尚營業中且承攬多家廠商業務,研判義務人公司對於廠商有應收帳款,書記官遂製作扣押命令準備凍結廠商要給付該運輸公司的款項,寄發執行命令前,執行人員另電話聯絡該公司催繳,員工允諾會轉達公司實際負責人處理。
爲保障公法債權之實現,分署同時發出公文通知負責人限期繳清已移送的全部通行費案件,履行期限將屆前三天,執行人員再次電話催繳,翌日該運輸公司員工旋即攜帶現金至分署繳清39萬餘元通行費,讓公司免於被凍結應收帳款的危機,分署也迅速在收案後三個月內,爲國庫收回這樁全國大戶呆帳。
不繳國道通行費除了要補足原本的欠費外,還會被監理單位開罰,屏東分署呼籲國道用路人平常多加利用各種繳款管道主動繳納,以免爲了數十元的通行費還被多開一張300元罰單而傷了荷包。通行費案件一旦移送執行,執行人員會鍥而不捨追繳,以保障正常繳費用路人的公平感受與權益,並守護國道設施營運財源之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