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路邊停車收費新進程 4大超商終於也能繳

斗六市公所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第一階段在斗六市公所周邊178格停車格先實施。(周麗蘭攝)

斗六市今年4月率全縣之先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因未規畫4大超商繳費引發民怨,原因是超商業者要求每代收一張需付18元而未達成協議。雲林縣府工務處日前以雲林縣觀光潛力先說服2家業者,每張代收費用降至5.5元,其餘2家最後也同意,預計明年3月上路,在這之前仍須利用電子支付繳費柱。

斗六市公所爲解決停車位佔用問題,4月起實施熱區路邊停車收費,每小時20元,採車牌自動辨識管理,無管理員開單告知,可採電子支付或現場現金支付。

許多市民尤其長者不知有停車費,雲林縣府8月間寄出4月至6月逾期繳費通知單多達1萬3000多封,家中子女比照都會區路邊停車繳款方式前往4大超商繳費被拒絕,才知一定要下載App、透過電子支付方式繳費。

縣府工務處長汪令堯表示,縣長張麗善要求他與4大超商協商,他舉南投縣集集鎮路邊停車收費四大超商代收費用5.5元爲例,先說服其中2家超商,原本不願意的另2家,考量雲林縣觀光人數漸增,最後也同意。

汪令堯表示,他說服超商業者斗六市178格停車格3個月就至少有1萬3000多張繳費單,後續還有1200多格,虎尾鎮明年初也將開始路邊停車收費;古坑鄉草嶺平日每週有上萬觀光人次,未來停車也都會使用者收費,經濟規模怎麼會比一個集集鎮小?

汪令堯說,不論就商機或企業社會責任而言,超商業者都應以5.5元門檻價代收雲林縣斗六市、虎尾鎮的繳費作業,本案已經拍板,明年3月起停車費用可在四大超商繳。

至於這幾個月收到斗六市路邊停車逾期繳費通知單的民衆,仍需以數位支付方式或回到斗六市路邊的現金繳費柱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