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察官段可芳獲頒卓越貢獻獎 防制綠能犯罪成效顯著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榮獲行政院長卓榮泰親頒「偵辦防制綠能犯罪及推動能源轉型有功人士獎狀」接受公開表揚。(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臺灣高檢署與能源局舉辦「推動淨零轉型-跨機關防制綠能犯罪座談會」,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榮獲行政院長卓榮泰親頒「偵辦防制綠能犯罪及推動能源轉型有功人士獎狀」接受公開表揚;葉喬鈞檢察官就「偵辦綠能犯罪案件經驗分享及困境」進行專案報告,與多名檢察官會談、提供偵辦綠能案件經驗及建議。

雲林地檢署積極偵辦妨害綠能建設發展案件,已陸續起訴雲林縣口湖鄉前鄉長林哲凌、雲林縣臺西鄉前鄉長林芬瑩、丁文彬夫妻、雲林縣議會前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賄賂及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案件。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妨害綠能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黃立夫、檢察官葉喬鈞、段可芳奉指示參與座談會。

▲臺灣高檢署與能源局舉辦「推動淨零轉型-跨機關防制綠能犯罪座談會」。(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段可芳檢察官於2024年6月25日執行「靖平專案」,指揮彰化縣調查站、雲林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雲林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假借鄉長權限,藉勢向綠能廠商勒索400萬元,認蔡長昆等人分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嫌,並於2024年8月20日提起公訴。嚴查速辦妨害綠能案件之積極表現,深獲肯定榮獲行政院卓榮泰院長親頒「偵辦防制綠能犯罪及推動能源轉型有功人士獎狀」,接受公開表揚。

前檢察官蕭仕庸(現任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2023年3月間偵辦雲林縣議會前議長沈宗隆等人利用職務向綠能廠商收受賄賂2600萬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於2023年7月26日提起公訴,於雲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則葉喬鈞檢察官擔任公訴業務。

蕭仕庸、葉喬鈞於座談會中,分別以偵查、公訴觀點,提出「偵辦綠能犯罪案件經驗分享及困境」專案報告,與現場多名檢察官進行會談,提供偵辦綠能案件之經驗及建議,作爲與會司法及行政機關,後續查緝及防制綠能犯罪政策之參考。

雲林地檢署指出,綠能建設爲國家重要政策,雲林縣因日照充足,離岸有穩定風場,爲發展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綠能產業的絕佳地點,易有不肖民衆,甚至公務員貪圖利益,干擾綠能產業發展。雲林地檢署指出強調,爲遏止地方民代及黑道份子介入綠能建設牟取不法利益,將以團隊辦案模式,持續肅貪、掃黑,嚴查速辦妨害綠能建設發展的不法份子,讓在雲林縣發展綠能產業之業者沒有障礙,權益受充分保障,彰顯司法正義,作爲維護法治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

▲蕭仕庸、葉喬鈞與現場多名檢察官進行會談,提供偵辦綠能案件之經驗及建議,作爲與會司法及行政機關,後續查緝及防制綠能犯罪政策之參考。(圖/記者蔡佩旻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