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偵辦詐團案 又1警涉案遭收押

雲林地檢署偵辦詐欺集團案,發現高雄市陳姓員警涉案,收押後擴大偵辦,15日雲檢表示再查獲洪姓員警等5人,聲押洪嫌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地檢署偵辦虛擬幣詐欺集團案,發現高雄市林園警分局林園派出所陳姓員警涉案,今年1月聲押獲准後擴大偵辦,15日雲林地檢署表示再查獲洪姓員警等5人,洪嫌除參與詐欺集團,還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商,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相關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另4名詐欺集團成員分別以2至3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去年緝獲虛擬幣詐欺集團車手,經溯源偵辦,發現陳姓員警涉入其中,今年1月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5處,帶回陳姓員警等人,偵訊後認爲陳姓員警擔任詐欺集團軍師,負責提供教戰守則,藉以規避警方查緝,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並持續擴大偵辦。

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段可芳本月14日再率隊至高雄地區,搜索高雄市林園警分局港埔派出所等10處,通知洪姓員警等7人到案說明,偵訊後認爲洪員等5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第9條明知爲犯罪組織予以包庇;《刑法》第268條、第270條公務員包庇他人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衆賭博,以及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等罪嫌。

經漏夜偵訊,檢方認爲洪姓員警涉嫌重大、有串證疑慮,15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羈押理由爲擔心洪嫌勾串共犯或證人,且被告在到案前被發現有刪除手機相關紀錄行爲;所涉犯爲5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定會逃亡;被告到案前疑似手機內有相關犯罪通話紀錄,可知有反覆實施疑慮。

據瞭解,洪姓員警擔任賭博網站代理商,供不特定賭客下注,從中收取手續費牟利,獲利金額查證中,洪曾幫遭收押的陳姓員警簽賭,2人有金錢往來,因此被循線查獲。

地檢署指出,此詐欺集團組織龐大、分工精細,已陸續羈押20餘名被告,粗估詐騙金額高達1億7000多萬元,將持續追查守護民衆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