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通過 增加虛擬運動賽事標的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指出,爲因應特殊情形,草案新增虛擬運動賽事爲投注標的。(行政院提供)

臺灣運動彩券自2008年5月至今累計銷售金額達3779億元,挹注運動發展基金450億元,但受到新冠肺炎影響,運動賽事屢有停辦、延賽的情形,導致可投注標的賽事大幅縮減,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增加虛擬運動賽事標的。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此次修法增列虛擬運動賽事爲投注標的,同時落實銷管費用合理分配,創造政府、發行機構及經銷商三方合作多贏,充實運動彩券收益,兼顧照顧運動人才及促進社會公益。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指出,爲因應特殊情形,草案新增虛擬運動賽事爲投注標的,包含標的定義、構成要件、實務運作及控管機制等,他強調,「虛擬運動賽事是備而不用,當沒有賽事標的物的時候纔會啓動。」

此外,草案明訂「銷管費用雙軌制」,實體通路因成本較高銷售分配佔12%、線上通路10%,線上通路減少的2%則會迴歸到政府盈餘部分,若以去年銷售額推估,政府盈餘可多拿3億元。

教育部表示,將秉持運動彩券發行目的,持續推動各項體育政策,同時致力於改革與創新,以建構優質運動環境和文化及支持運動產業發展而努力,並加強培訓優秀運動人才,拓展國際體壇空間,用體育讓世界看見臺灣,充分展現政府落實推動體育運動發展的施政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