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萬!大量招操盤手,高中學歷即可!揭秘"聘銷式"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

新型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案。

“大量招聘股票交易員、操盤手,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就行,月薪1到2萬”,類似招聘信息充斥網上。這可能就屬於“聘銷式”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行爲。

近日,北京警方介紹了“聘銷式”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涉案公司營造高檔金融機構形象,以低門坎、高收入爲誘餌,吸引應聘者報名,後以入職業績考覈爲名,誘導應聘者出資到境外非法證券期貨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公司在每筆交易中可賺取境外平臺佣金30至50美元,獲利數額巨大。待應聘者耗盡本金後,公司再以考覈未通過爲由拒絕入職。

截至案發前,涉案公司共發佈招聘廣告2.5萬餘條,接待應聘者7.4萬餘人,非法經營額近4億元。

接待應聘者7.4萬餘人

近日,在北京市公安局舉辦的“煉鋒刃·鍛尖兵”警種說案大比武中,經偵總隊以《揭開“高薪招聘”的面紗》爲題,深度解讀偵辦首例聘銷式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案,榮獲全局一等獎。

北京經偵公號也介紹了“聘銷式”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犯罪的基本情況。

何爲聘銷式犯罪?據悉,近年來,隨着經濟犯罪專項打擊和宣傳防範工作推進,廣大羣衆對口口相傳、地推營銷等傳統推廣手法有了一定的防範意識。然而,一種打着招聘幌子、實爲營銷意圖的新型犯罪手法開始興起,簡稱“聘銷式”犯罪。

“聘銷”的概念最早起源於保險行業,保險公司對外招聘保險銷售員,應聘成功後卻要求員工先購買公司的保險產品,將招聘行爲發展爲一種營銷手段。

對於“聘銷式”犯罪,北京經偵稱,犯罪分子以聘銷式手法掩蓋真實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活動。因其手段隱蔽、取證困難,對案件偵辦造成極大障礙。

202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在工作中發現,多家所謂投資、科技類公司在招聘平臺上發佈廣告,長期提供證券交易員、期貨操盤手等崗位,宣稱“高薪職位、工作輕鬆,無學歷經驗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事證券、期貨交易需具備從業資格,據此判斷,上述招聘廣告明顯異常。

經工作,北京警方最終鎖定6家涉案公司,他們多盤踞在高檔寫字樓內,宣稱主營金融投資、資產增值,營造高檔金融機構形象,以低門檻、高收入爲誘餌,配合話術洗腦,吸引應聘者報名,後以入職業績考覈爲名,誘導應聘者出資到境外非法證券期貨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公司在每筆交易中可賺取境外平臺佣金30至50美元,獲利數額巨大。

待應聘者耗盡本金後,公司再以考覈未通過爲由拒絕入職,大量應聘者最終既未得到“高薪”工作,還“搭上”了投資本金,這就是典型的“聘銷式”經濟犯罪。

涉案公司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從事證券、期貨經營業務,涉嫌非法經營犯罪。對此情況,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對6家涉案公司同步收網打擊,抓獲犯罪嫌疑人84名。截至案發前,上述公司共發佈招聘廣告2.5萬餘條,接待應聘者7.4萬餘人,非法經營額近4億元。

應聘要提升防範意識

北京經偵表示,根據我國《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證券、期貨交易需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結合證監認定及在案證據,涉案公司名爲招聘證券交易員、期貨操盤手,實爲以招聘作爲引流方式,組織投資者從事證券、期貨交易,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此行爲構成非法經營犯罪。

警方提示,廣大羣衆尤其是正在找工作的年輕人,應聘工作時應選擇正規職介平臺,加強對應聘公司的背景調查和實地探訪,提升防範意識,切莫輕信高薪、好前景等不實宣傳,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圈套,造成財產損失。

記者注意到,不少網上招聘平臺也有疑似這類的招聘信息。比如,某公司地址在東部四線城市,招聘交易員,要求是大專學歷,待遇是12到24K。招聘信息稱,“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大量的股票T0交易員,按工作要求進行操作,對盤面敏感,抗壓能力強”。還有的招聘股指期貨操盤手,中專學歷就行,月薪1到2萬。

責編:王璐璐

校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