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媒體遭疑爲侯友宜敗選找戰犯 新北選委會迴應了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質疑約談媒體爲侯友宜總統敗選找戰犯,新北市選委會聲明 「一切依法行政」,秉公處理。(陳慰慈攝)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24日在議會質詢新北市長侯友宜,批侯自請假參選總統後,事隔316天才回來面對民意,而身兼新北選委會主委的市府秘書長邱敬斌,竟於選後找來各媒體,審查大選時的新聞節目內容,質疑選委會是在幫侯市長找敗選理由找戰犯報老鼠冤,對此,選委會迴應是接獲民衆檢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交由新北代爲協助瞭解、釐清及初審。
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本案緣自有民衆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舉三立新聞臺、民視無線臺及鏡電視新聞臺於去年12月20日轉播總統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節目時,針對特定候選人插播廣告或予以消音處理等,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規定。
爰中央選舉委員會依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職務準則第10條第1項規定,於去年12月27日函請本會依法辦理相關陳情案件的釐清及初審,意即本案是中央選舉委員會交由本會代爲協助瞭解、釐清及初審。
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本案經選監小組審查初步決議送今年4月3日委員會議討論後,因委員表示本委員會組成成員無媒體專業,建議應徵詢相關專業意見,委員會召開時各政黨代表皆有參與。
鑑於本會委員均非媒體相關專業人士,爲尊重媒體及瞭解廣播電視媒體的專業意見,在瞭解相關事實過程中,基於公平原則,邀請被檢舉的電視臺業者到場陳述、釐清及說明,也同時邀請其他電視媒體一併與會提供專業意見,因此於4月12日召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相關議題應爲公正、公平之處理研商會議」,邀請各家電視臺與會針對上述案件提供專業意見。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再次重申,本案目前尚在審查階段,並未作成任何決議,最後審議結果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理決定。本會委員由各政黨派員推薦擔任,所有案件審查皆公正、公平處理,絕無特定立場,一切依法行政,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