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餐飲老闆,開始對房租“下狠手”
房租降不下來,越來越多餐飲人共享門店。
本文爲紅餐網策劃的“餐飲破繭行動”系列文章,聚焦如何緩解房租成本難題,爲餐飲從業者經營決策提供參考。
本文由紅餐網(ID:hongcan18)原創首發,作者:何沛凌;編輯:王秀清。
營收利潤下滑已經是常態,越來越多的餐飲店開始想辦法降本增效,房租作爲壓在餐飲人身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很難讓房東直接降下來,那麼有沒有其他辦法變相降低房租成本呢?
紅餐網觀察到,不少餐飲人嘗試“共享店鋪”,通過共享時段、空間的方式分攤鋪租,以減少房租成本。
不過,共享門店也不是簡單粗暴地一起交租金就完事了,怎麼“合租”才能真正提升門店的利用率?如何在同一空間裡互相引流增效?這裡面也有不少門道。紅餐網通過對一些典型案例的盤點總結,拋磚引玉:
外擺區包給主廚,
每月省下18000元成本
餐飲鋪租計算的是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的成本,但不少餐飲店每天的經營時段可能就集中在3、4小時,比如快餐店通常只在中午和晚上2、3小時有生意,其他時間段幾乎處於閒置狀態。如果能有效利用門店的閒時時段,那麼就提升了單位時間門店收入,或是把閒置時段的租出去,也能收回一定的租金成本。
成都某串串店主許尚(化名)就是通過出租門店閒時的時段,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回收了部分租金成本。
去年3月到今年年初(後門店租約到期,主廚出去獨立開店),許尚將門店的外擺區租給店裡的主廚,晚上9點後主廚龍師傅在門口擺餐車賣蹄花等夜宵小吃,每個月爲門店節省近2萬元成本。
一開始,許尚嘗試延長了營業時間,把串串生意做到後半夜,但效果不佳,又萌生了晚市結束後在店門口擺攤的想法。店裡的主廚聽到後,提出自己想獨立擺攤。
經過一番協商,許尚決定把攤位交給龍師傅經營,龍師傅每月付給許尚8千元租金。同時,考慮到龍師傅經營夜宵攤,會分散部分精力,他的工資經過協商也從3萬元降到2萬元,許尚又省了1萬元人工成本。
對於龍師傅來說,儘管每月工資少了1萬元,但通過擺攤,實際收入更高了。龍師傅從晚上9點擺攤到凌晨2、3點,淨利潤達到2萬元左右。同時,龍師傅背靠門店,擁有了合理合法的固定攤位、食品經營許可,不用擔心被搶走優勢點位,也不用擔心違規。
而對許尚來說,出租的是門店打烊後的時間,完全不影響正常經營,還能每個月省下1.8萬元成本,可以說是一次雙贏的合作。
燒烤店找早餐店當“搭子”,
房租壓力小一半
同樣通過“出租”門店的閒時時段的案例還有許多,比如一些門店採用分時段賣不同餐飲品類的形式共享門店,分攤房租。
保定某烤肉店主侯亮(化名)告訴紅餐網,他的燒烤店位於當地某大型農貿市場和住宅區附近,店面臨街,從早到晚客流量都比較大,但是燒烤店只能做晚餐和夜宵生意,白天處於閒置狀態。門店面積100平米,一年租金7萬元,在當地來說不算便宜,單做燒烤夜宵房租壓力比較大。
去年5月盤下這間門店後,侯亮將早午餐時段租給另一位做快餐的店主,“店裡設備對方可以免費使用,水電費大家平均分攤,每個月收3000元房租。”這意味着他本人的租金成本減少了一半。
對於合夥開店的快餐店主而言,在附近找一家鋪子,房租不會低於4000元/月,而且位置可能沒有侯亮這間店好,面積也沒有這麼大。目前雙方仍在“搭夥”開店。
酒吧裡賣咖啡,
10萬元就能開出3家店
除了分享運營時段外,也有一些餐飲人從空間維度着手,通過開“店中店”來實現低租金開店。
據抖音博主“塵辰隊長”發佈的視頻,海口某咖啡品牌店主阿豪(化名)通過“店中店”模式,10萬元就開出了3家咖啡店,分別開在3家酒吧。
阿豪表示,這10萬元中,有8萬元用來打造第一家店,主要用於購買咖啡機、磨豆機設備,咖啡杯等物料則跟酒吧共用。“第一家店用來打樣推廣,效果比較好,其他酒吧老闆看到後主動邀請我們合作,而且第二、第三家店所在的酒吧自帶咖啡機,我只稍微添置一些設備即可,因此後兩家店總共花了1-2萬元。”
營業時間上,咖啡店從早10點做到晚9點,其中晚6點到晚9點這三小時跟酒吧同時營業。人工上,咖啡店的人工共5人,由阿豪獨自負擔;產品上除了製作咖啡外,員工還會利用酒吧的場地做幾款簡單的甜品小食。
最關鍵的利益分配上,阿豪與酒吧老闆採取分紅分賬的模式。“第一家店抽取15%的營業額作爲酒吧的租金費用,後面開出的門店只抽10%左右的營業額,具體抽成比例根據每家店的客流量、房東老闆的租金等因素來定。”阿豪表示,咖啡店和酒吧共用一套收銀設備和系統,能夠實現透明、自動分賬。
對於咖啡店而言,這一模式能夠低成本快速拓店,除了租金低,還免除了裝修成本,一般酒吧都比較注重氛圍,裝修檔次不會太低;部分酒吧自帶咖啡機等設備,還能省下一定的設備支出。
而對於酒吧來說,咖啡店的入駐分攤了一部分房租,同時還能起到一定的引流作用。阿豪表示,咖啡店的經營也能爲酒吧增添一定的人氣,有的顧客白天在咖啡店裡消費過,感受過店裡的氛圍,晚上也可能選擇留在酒吧小酌一杯。
借早餐店賣小龍蝦,
一個月開出30多家外賣店
還有一種類型,是通過共享門店來快速拓展外賣業務。
豪蝦傳創始人蔣毅表示,他曾做過一個純外賣品牌“豪記滷煮”,就採用了“共享門店”的模式。
小龍蝦主要做下午五點以後的生意,而早餐店、快餐店等主要做早午時段的生意。當時,蔣毅和團隊專門找那些沒有上外賣平臺,但有門頭和鋪面的早餐店、快餐店合作,借這些門店做小龍蝦外賣,每月給這些店鋪支付租金。
“線上,我們借這些門店的‘雙證’和店鋪地址做外賣店,線下,我們在這些店中只增加了一個‘豪記滷煮’的副門頭,產品從我們豪蝦傳品牌的中央廚房做好帶過來,因此也無需再增加設備。”
通過這樣的共享門店方式,豪蝦傳在2018、2019年實現了品牌的快速擴張,品牌知名度大大提升,“不用裝修,也不用投入設備,我們幾天時間就能開出一家店,2019年4月小龍蝦用餐高峰期來臨前,我們用不到一個月時間開出了30多家‘豪記滷煮’純外賣店”。
不過,蔣毅也提醒,這種“共享門店”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原店鋪沒有上線外賣平臺,而且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經營範圍能涵蓋小龍蝦品類;
其次,支付給店鋪的借店租金要足夠有“誘惑力”,比如原店鋪月租金8000元,借店租金達到5000元,這樣店鋪老闆借店的動力更足,同時也不太可能將店鋪收回去自己做外賣;
第三,借店開純外賣店掙錢的前提是餐飲人自己擁有專業的外賣運營團隊,確保外賣能夠掙錢,比如“豪記滷煮”依託的是豪蝦傳品牌的成熟運營團隊;
第四,共享門店這一合作形式是否適用於自己的餐飲店,是否存在法律風險,需要餐飲人根據自己所在城市的餐飲環境情況具體判斷。
除了以上共享門店的案例外,餐飲人可以“共享”的資源還有很多,包括物料、設備等,比如共享庫存、貨架、收銀系統、辦公設備,以減少重複投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甚至可以嘗試共同僱傭員工,降低人力成本,實現技能共享。
一些“看不見”的資源也可以共享。比如共享渠道、信息等元素,以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
不過,採取“共享”模式經營店鋪還存在一些風險,比如“搭夥”開店,其中一方經營不善,可能會影響到另一方的生意,餐飲人也需要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合作伙伴。
本文配圖來源於圖蟲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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