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書記處決定對黨員阮曰顯給予黨紀處分
2024年11月12日,在越共中央總部,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對違規的黨員進行了黨紀處分。在審議中央紀檢委的提議之後,中央政治局認爲:
在擔任太平省省委委員、太平省機關和企業黨委委員、黨委書記、太平省教育培訓廳廳長、2024-2025學年太平省高中生入學考試領導小組組長期間,阮曰顯對太平省黨委和教育培訓廳在領導、指導和組織高中生入學考試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爲負責;在領導、指導、檢查和監督過程中失職失責,導致太平省教育部門的一些組織和個人嚴重違反黨紀、國家法律以及教育培訓部的規定,造成大量考生成績錯誤和錄取分數線劃錯。
來源:越通社
阮曰顯在履行職責時違反了黨章規定、國家法律及黨內紀律,違反黨員行爲禁令,未能發揮模範表率作用,引起社會輿論強烈不滿,嚴重損害了黨組織和教育系統的信譽。
根據違紀行爲的性質、程度、後果及原因,並依據黨內紀律規定,中央政治局決定對阮曰顯同志給予黨內處分,撤銷其在黨的所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