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遭臺北國稅局連補帶罰9.47億元 國稅局說話了
遠雄營造今(27)日公佈重訊,因遠雄集團2012年到2017年不實憑證因此遭到臺北國稅局裁處罰鍰5.69億元,本稅則爲3.78億元,本稅加上罰鍰共計9.47億元。
臺北國稅局僅迴應:「該案件因爲涉及個案及個人稅務資訊無法提供相關資訊。」但是遠雄集團擬向臺北國稅局提起復查申請,請求撤銷原核定及裁處。
但是據瞭解,遠雄營造此案件要回溯到2017年臺北地檢署起訴遠雄集團規避關係交易人,國稅局在訴訟案中發現遠雄集團包括遠雄人壽、遠雄營造等子公司涉及假髮票案件,纔會對其開罰。
據臺北地檢署起訴書顯示,趙藤雄等人涉嫌自2007年6月起,在遠雄人壽公司等14個工程中隱匿關係人交易,所涉金額高達207億元。趙藤雄以顧問費名義墊高工程款從中獲利,讓遠雄建設間接損失6億元。趙藤雄、及趙藤雄長子趙文嘉等人未將承攬工程項目記載在帳冊內,也沒有在財務報表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因此2007年至2016年都涉及到財報不實。此外,爲填補財報漏洞,趙藤雄涉嫌以5家子公司的假髮票隱匿遠雄人壽公司實際交易對象是遠雄集團營造。
金管會旗下的保險局、證期局已經針對此案,處分遠雄人壽及遠雄建設開罰1,440萬元。而臺北國稅局已經先對遠雄人壽追稅2.83億元,今日再針對遠雄營造處分應屬有進貨事實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連補帶罰9.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