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防範 三部會聯手阻詐 數位部、NCC、金管會全面合作
三部會聯手防詐
三部會聯手從電信、金融、網路全面防詐。行政院會9日通過打詐專法,數位部將從數位經濟四大產業(網路平臺廣告、第三方支付、電商、網路連線遊戲)進行源頭防詐;NCC將要求電信業者從四面向,嚴防詐騙集團透過電信詐騙;金管會則是從金融業及虛擬資產平臺,嚴控帳戶成詐團騙錢工具。
未來網路廣告平臺未依通知下架詐騙廣告,最高可罰2,500萬元,經專家審議可流量管制或阻擋連結,形同封網。且將要求包含TikTok等境外大型網路平臺設置法律代表人,等同「類落地」。
在金流方面,數位部負責第三方支付業,金管會則是從金融機構及虛擬資產平臺,強化認識客戶,並控管金流與幣流,避免詐騙集團透過各類帳戶取得不法所得。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並表示,將建構金融同業間照會機制,遏阻人頭帳戶;同時強化金警通報機制,銀行接獲警方通報可馬上啓動聯防機制,即時攔阻資金流向下一個帳戶;對於疑似不法帳戶,現行是有受害者的「警示帳戶」可凍結所有功能,未來對於最常出現的「第二類帳戶」,即銀行認爲交易異常通報警方,在警方檢視亦認爲可疑並通告後,可先將可疑帳戶交易暫時凍結。
另外,亦會強化被害人保護,銀行及時攔阻金流後,不法帳戶裡凍結的錢,過去無法立即返還給被害人,未來在司法警察機關通知後,可儘快發還帳戶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
NCC則會要求電信業者從四大面向防詐,包括落實電信服務覈對及登錄機制、阻絕利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防止電信服務任意轉讓、管控高風險用戶濫用電信服務。
未來電信公司將確實覈對、登錄用戶身分證明文件,配合司法警察機關通知限制或停止服務。爲避免黑莓卡及非本國籍人士所使用的預付卡淪爲詐欺工具,NCC將透過連結入出境資料庫、以及勞動部外國人士動態查詢系統,確實追溯用戶及使用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