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山花博酒吧見女熱舞「參一咖」 男挨告性騷判刑
賴姓男子日前深夜到臺北市圓山花博公園內某酒吧飲酒,見女子在店內四肢貼地熱舞,上前伸手觸碰女子腰部並跨坐女子臀部,引發對方不滿,報警提告性騷擾,臺北地院審理後判賴男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警調查,34歲賴男1月21日凌晨1時許在臺北圓山花博公園內的酒吧飲酒,見女子在店內熱舞,在其做出手腳貼地的彎腰姿勢時,伸手觸碰女子腰部,並跨坐在女子臀部,引起女子不滿,立即報警提告。
據悉,圓山花博公園內有數家酒吧,假日夜間時常吸引臺籍、外籍衆多年輕族羣前往飲酒、聽音樂消費,部分酒吧也常舉辦活動、安排DJ到場演出,十分熱鬧。
當事女子當晚與外籍友人到酒吧飲酒,並與友人跳舞放鬆,與賴男素不相識;賴男到案供稱,見女子熱舞想「參一咖」,沒有性騷意圖,未料挨告。
案經臺北地檢偵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北地院近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賴男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臺北圓山花博公園假日夜間常有大批年輕民衆聚集飲酒、聽音樂。示意圖,非案件當事者。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