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列港禁歌 設為手機鈴聲、公開播放... 恐觸法

「願榮光歸香港」是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誕生的歌曲,現已被香港列爲禁歌,如果設爲手機鈴聲恐涉嫌違反禁制令。(路透)

香港律政司日前就涉黑暴「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訴,8日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並批出臨時禁制令,但多個網路平臺仍可搜尋到相關歌曲,涉嫌違反禁制令。

大公報報導,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禁制令已生效,仍有平臺未將「獨歌」相關內容下架,認爲港府及執法部門要有果斷執法行動。他們又強調,違反禁制令可觸犯藐視法庭罪甚至有機會觸犯國安法。律政司表示,特區政府將跟進包括Google在內的互聯網及平臺服務供應商保持溝通及促請他們配合法庭命令,並強調違反禁制令是藐視法庭行爲,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

上訴庭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批出臨時禁制令,限制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煽動等意圖,發佈、廣播有關歌曲,明知而容許他人用歌曲實施相關行爲亦受限制,即網路平臺營運者須移除有關內容。但截至9日晚9時,多個音樂串流平臺上不同版本的該歌曲仍未下架;根據有關判案書列載的32條YouTube連結,仍可瀏覽到當中27條連結。

此外,記者於Google網頁搜索「中國國歌」,顯示是正確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惟搜索「香港國歌」及該「獨歌」的歌詞時,搜尋結果仍顯示《願榮光歸香港》。

香港01報導,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禁制令禁制與歌曲有關的四種特定行爲,並非禁制歌曲本身,如果不在四種行爲之內就不受禁制令限制,但在公開場合唱或播放《願榮光歸香港》,並讓他人聽到,則可能觸犯禁制令。因此,他提醒市民,若手機設定該歌曲爲鈴聲,應立即更改,因爲「搭地鐵有很多人,突然之間響,好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的類別,可能違禁制令。

至於如有音樂平臺未有把將歌曲下架仍讓人下載,湯家驊認爲此舉有法律風險,因爲法庭規定不可協助他人散播,而平臺明知此歌曲會令人有不好的聯想,仍然留在平臺上任由大衆欣賞,會招惹嫌疑,要「好自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