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過「家寧媽這種人」手段曝!房沒了他也慘炸:傻傻被欺負

▲家寧一家人的行爲引發議論。(圖/翻攝自家寧IG)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YTR情侶團體「衆量級」的分家風波愈演愈烈,就有網友看了「家寧媽媽」的所作所爲後有感而發,發文直呼「這種人我也遇過」,最後不僅人財兩失,連親手買的房子都被奪走,「當初就這樣傻傻的被欺負」,超苦遭遇讓其他人也直搖頭。

「其實關於家寧媽媽這種人我也遇過。」該名網友在「匿名公社」表示,父母在自己20歲出頭時因車禍離世,雖然沒有留下債務,卻也沒有依靠,全靠自己努力白天上班、晚上唸書,畢業後更是兼兩份差。

他透露,當時與某任女友交往,自己在公司擔任業務,收入穩定,後來女友想創業,女友媽媽便勸他一起投資,他也答應了,「白天上班,晚上幫忙包貨出貨。」

女友每三個月想出國玩,他便帶她去,當然女友媽媽也要跟上,旅費自然全由他負擔。後來他向女友求婚,對方答應了,提親時卻遭到女方家長開出驚人條件:「結婚可以,但你的婚前房產要登記在我女兒名下。」當時他因爲愛女友,沒有多想便答應了。

豈料,房子過戶後,女友一家人對他的態度開始改變,不僅大小開銷都要他出,連外婆、舅舅家聚餐都要他埋單。他選擇忍讓,心想「未來都是一家人」,沒想到後來業務繁忙,沒辦法再幫忙女友的事業,結果卻被對方母親嫌棄「沒用」,但此時住在這間房子裡的,正是女友全家人。

最終,他發現女友認識了更有錢的對象,某天回家竟發現指紋鎖被換了,爭執後才得以進門,卻迎來女友的分手通知。他請求對方搬出房子,女友媽媽卻翻臉大鬧:「現在房子登記的是我女兒的名字,該滾的是你!」而女友則在一旁冷眼旁觀,一句話都沒說。

因爲當初是「自願贈與」,沒有證明文件,最終他只能人財兩失,房子也拿不回來。不僅如此,對方甚至還拿他的名義去借貸,連錢莊都來討債,幸好討債人正好是他熟識的客戶,知道錢並非他本人借的,纔沒有找他麻煩。

貼文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感嘆,「要保護自己,真的」、「你不孤單,我也有類似經驗,資助了女友創業,但沒有白紙黑字,分手後啥也討不到」、「身邊確實有看過這種母女檔,還沒結婚就在談條件,拼命要挖光男方錢,買房子還要買女生名字。錢還沒到手,抓着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