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 消費者、漁民都受苦

臺南市七股區臺61線以東的魚塭地區,有超過4成面積被光電板覆蓋。(本報資料照片)

漁電共生是當前政府綠能政策推行重點,在魚塭架上太陽能板,養魚兼種電,看似雙贏,實則問題相當多。臺南市議員蔡育輝今年初po文指出,臺南一片煎蝨目魚肚要價120元,除了飼養成本增加,還有魚塭「轉型」成爲光電案場導致養殖面縮減,過去3尾100元的產地價,現在1尾就需150元,消費者與漁民同樣受苦。

臺南市蝨目魚養殖面積佔全臺一半,但近幾年來無論養殖面積或產量均不斷減少。臺南市農業局指出,根據農委會漁業署漁業統計年報,2017年臺南市的蝨目魚養殖面積4984.85公頃,年產量2萬6308噸;2021年養殖面積已縮爲4420.62公頃,年產量2萬4935噸。5年來,養殖面積減少564公頃,產量也減少1373噸。

消失的這564公頃幹什麼去了?對照七股區建置的光電廠面積已達1555公頃,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臺南市沿海地區的地主,過去將地出租給養殖戶作爲魚塭用地,每公頃年租金行情價約4萬元,但出租給光電業者,每公頃年租金喊價到40萬元,「10倍的租金收入,誰不愛?」

漁電真能共生嗎?臺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強調,「重點在於目的」。他認爲,如果目的是爲了養殖,種電只是附帶的話,只要一切按照法令走,漁電共生應該是可行的。

問題是,一旦承租魚塭種電的人,目的並不是爲了養魚、養蝦,卻是想要透過種電,除了獲取賣電的太陽能躉購費用之外,甚至還有變更土地、非法傾倒事物廢棄物等利益,如此纔會影響養殖。

據查,近來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查獲不少魚塭被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尤其,魚塭被填埋廢棄物,通常是直到填平後才發現,此舉也凸顯推動漁電共生時,背後潛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