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機車格「看得到停不到」 臺北田徑場停車場使用不便惹怨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鍾佩玲接獲民衆投訴,稱臺北市田徑場地下停車場管理不善、使用不便,經現勘後發現,停車場內超過半數的機車格被圍起,無法停車。(鍾佩玲提供/李奇叡臺北傳真)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鍾佩玲接獲民衆投訴,稱臺北市田徑場地下停車場管理不善、使用不便,經現勘後發現,停車場內超過半數的機車格被圍起,無法停車,另外還有滅火器疑未依法檢修、一部無障礙電梯無法使用等問題。她批評,這顯示臺北市體育局對轄下管理態度輕忽,應儘速改善。
鍾佩玲說,田徑場地下448格機車停車格有超過半數被活動式柵欄圍起,僅開放使用192格,且放置活動式柵欄導致開放使用區域之車道形同「斷頭路」,使用者須透過未停放機車之空格繞行出路,若場內機車停放數量較多時,根本難以繞行,更需要自行動手移動活動式圍欄,頗爲不便。
另外,機車停車區也擺放移動式水泥磚,將原本車道阻斷,要停放機車的民衆得強制改從機車格位進出,且出入口緊鄰牆壁,此作法不僅讓機車格位喪失應有之功能,更造成機車進出的不便,有所不妥。
鍾佩玲也發現,田徑場地下停車場內的滅火器製造日期爲2017年7月,最近一次性能檢查爲2021年6月,若依規定理應於2022年檢修,然而滅火器上所貼之檢修日期卻在2020年3月,恐有未依規定檢測的狀況。
她並指出,無障礙電梯之設置除供身障者使用外,對於年長者上下各樓層也有幫助,而田徑場地下停車場原設計在5號出口、2號出口各設置一座無障礙電梯,但5號出口電梯卻長年顯示「暫停使用」,一般年長者、或身障者停車於非專屬車位時,恐得到超過200公尺以外的2號出口才能搭乘電梯。
鍾佩玲批,政府興建公共設施是爲滿足民衆日常所需,但管理不善時,將讓公共設施喪失應有的功能,如今爆發諸多問題,造成民衆不便,顯示體育局對轄下場館管理態度頗爲輕忽,除儘速改善,體育局也應針對所轄場館管理督考之標準作業程序進行說明,並出示近三年田徑場地下停車場管理督考紀錄表單。
體育局迴應,有關機車格未充分被使用之問題,是因爲營運廠商觀察近幾年機車停放率不高,而將活動式柵欄(三角錐及橫杆)放置於機車停車場域中段位置,讓使用者集中停放於中前段,以利於管理,後續體育局將請營運廠商依賽事舉辦狀況,調整活動式柵欄擺放位置,讓民衆有足夠之迴轉空間。
另有關滅火器問題部分,體育局查詢後得知,營運廠商已於去年7月28日偕同臺北市消防局進行停車場消防安檢,滅火器項目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而有關5號出口無障礙電梯未能提供民衆使用部分,乃因該設計通往田徑場內部區域,僅於比賽期間提供民衆前往觀衆席觀賽使用,無辦理賽事期間並無提供民衆使用,平時使用均以2號電梯爲主。
體育局強調,針對停車場的管理,平時皆依管理督考的標準作業程序派員前往現場督導營運廠商,包含車輛停放管理、設備狀況、人員動向等,如有缺失或接獲民衆1999,也會立即通知或函請營運廠商限期該善,若有違反契約之情形,將依契約相關規定從嚴裁處,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