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胎便無立即剖腹產判醫療過失 醫學會盼重審視

近期一起新生兒死亡案件,醫院及醫師民事判決賠新臺幣1400多萬元。醫學會發聲明盼重新審視,認爲事件難咎責於醫師,看到胎便就剖腹產非醫療常規,這起憾事應迴歸生產事故救濟精神。

臺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民事判決,引起婦產科界熱議。原告夫妻主張,接生醫師已發現選自然產的女方羊水有胎便,未採取妥適醫療措施,新生兒出生已休克,當天送另家醫院急救仍死亡;法院認爲,醫師發現有胎便仍以自然產有醫療過失,醫師與醫院判賠1400萬4700元。

臺灣是亞洲第1個立法實施生產事故救濟國家,更是全球少數涵蓋所有生產事故的不責難救濟制度,制度上路確實促進醫病關係改善、減少司法訴訟、改善執業環境、吸引年輕醫師迴流。婦產科醫師擔心,民衆看到有上千萬賠償存在,未來不必要訴訟會增加,「以後怕沒人敢接生」。

臺灣婦產科醫學會今天發佈聲明,反對「有胎便若無立即剖腹產爲醫療過失」見解及「新生兒死亡判決案例賠償金額新的計算方式」,擔憂引發醫界恐慌。臺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健保給付剖腹產的適應症共有20項,並無生產過程發現胎便。

「意思就是國家不贊成這樣做」,黃建霈說,約有2成自然產孕婦產程有胎便,95%以上並無不良影響,大部分仍可經陰道生產。這確實是危險徵兆,通常須有其他狀況合併出現,如心跳下降、胎兒窘迫等,纔會須執行剖腹產,以有胎便未進行剖腹產爲疏失理由,顯有失當。

黃建霈表示,一旦判例成立,未來婦產科醫師可能爲了自保,只要看到胎便,恐不管是否出現其他適應症,就通通執行剖腹產,「剖腹產不是沒有風險」;胎便吸入造成新生兒缺氧比例約1%,生產都有風險,若判例成立,未來類似事件的民衆可能不再尋求生產事故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