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被『以貌取人』,竟也有著小確幸

教育部成語典釋義:以容貌儀表作爲評斷或選取人才的標準,是爲『以貌取人』。

人們僅憑外貌或表面特徵來評判他人,這種現象在生活中很常見。而外貌可能會影響到第一印象或初次接觸的機會,所以這種判斷可能會帶來一些好處;比如被星探發掘。

然而更多時候,以貌取人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導致人與人之間產生誤解或偏見;個人的真實能力、品格和內在價值,反而被忽略了。

圖/pixabay

曾經

言下之意,我穿的不得體?人因爲職務,穿衣服就有特定的規制?還是我在這裡整理花草是自降身份?說實在的,都已經下班了,還要因爲職稱與服飾、工作內容是否相襯?被她們這樣『看』待,心裡面着實不自在!

今天

到圖書館借還書,正當忙着拿借書證時,櫃檯人員主動親切地打招呼:「嗨,好久不見了!」擡頭一看,原來是見過二次面的館員。

初次見面,她誇讚我幫孩子借的書都很不錯,我說是幫孫子借的,她很訝異我的外表着實不像有正在讀國中的孫子,得到讚美的我,當然也就對她有了更深的印象。

再次見面,我則與她討論,近期圖書館官網的推廣活動很積極,熱絡,而且看得出館方的規劃與用心經營。

後來,再也沒見過她出現,原以爲是調職了。今日才知道她是在辦公室裡,準備評鑑的業務。我好奇的反問:「都已經將近四個月沒見了,您怎還記得我?」

她說:「因爲剛認識您時,覺得您看起來這麼年輕,怎會有那麼大的孫子?還有從您借閱的書本以及雜誌,發現您的知識水平應該很不錯,談吐也很有氣質,所以印象深刻!」

她的看法讓我着實羞赧,但被這樣的『以貌取人』,令人欣喜。

一個人所展現的外在氣質裡,一定藏着曾經的閱歷、讀過的書、愛過的人和曾經篤信的信仰。《遠見雜誌》有文寫道:都說以貌取人是做人的大忌,但有時候仔細想一想,以貌取人未必就不科學。人啊,性格寫在脣邊,幸福露在眼角;理性感性寄於聲線,真誠虛僞映在眼眸;站姿看出才華氣度,步態可見自我認知;表情裡有近來心境,眉宇間是過往歲月。所以,以貌取人,取的是什麼?是人的內在,是在歲月的沉澱下交付給外在的容貌。

所謂《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尋一。》若不想讓別人以外貌給自己負向評價,就應該好好用心地打磨自己的內在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