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女師遭網男蟲下藥 昏迷前求「拜託戴套怕得病」遭性侵

幼教女師遭網男蟲下藥,昏迷前求「拜託戴套怕得病」仍慘遭性侵。(中時資料庫)

一名從事網拍工作的潘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女幼教師後,多次邀約女方到家中遭到拒絕,在潘男死纏爛打邀請下,還祭出一哭二鬧三上吊手段,才勉強答應前往,未料潘男竟在水中加四級毒品佐沛眠,導致跟着潘進入家中,女方喝完後突然全身癱軟昏睡慘遭性侵,經女方提告後,潘男遭刑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須賠償100萬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女方在網路上認識潘男,之後在通訊軟體LINE上聊天及出門見面幾次,案發前潘男曾多次邀約女方到家中過夜,但女方因不想進展太快而多次拒絕。

但潘男卻使出情緒勒索的方式,女方勉強答應去住處聊天,當天女方喝了1 杯透明玻璃杯裝的梅酒,事後潘男又拿出一杯霧霧的開水,當下驚覺有異,要求對方換水,但潘男卻換了一個紅色杯子裝,女方不疑有他,才喝一口後,卻感覺全身無力開始意識模糊,接着就被潘男抱到牀上性侵,她在當下還有喊着拒絕,甚至以餘力苦苦哀求對方,擔心會染病要戴套,最後因全身無力只能任憑對方擺佈。

女方事後認爲自己遭遭到下藥,於是前往醫院採尿,果然在尿液及血液中均鑑驗出佐沛眠(Zolpidem)之成分,並向警方提告。

但潘男卻辯稱,女方身上並無任何傷痕,可見她並無反抗,且離開家中時,行爲與意識均甚清楚,在電梯內與雙方還有談話,彼此微笑,一同牽手走到停車位,並未顯露恐懼表情,或有步伐不穩搖晃等異常情況,返家後還傳訊息給他表示到家,顯見女方在被告家中時並未因服用藥物而導致昏迷。

但法官勘驗監視器後,發現女方離開男潘男住處時在電梯內雖可獨立站立,但面無表情、身體偶有晃動,離開電梯時,亦由潘男主動握住女方右手,帶領女方走出住處。

法官認爲,雙方本爲網路結識之朋友,於案發前僅見面3次,尚未發展至有性關係之階段,兩人過去也未曾有服用佐沛眠就醫紀錄,潘男藉由邀約女方至其 家中之機會,提供含有佐沛眠藥物成分之酒類及水等讓女方飲用,令女方因藥物反應而陷入無力抗拒之狀態後性侵,傷害其身體、自由、貞操人格權,顯然造成原告受有精神上之巨大痛苦,因此重判8年有期徒刑,並判賠100萬元撫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