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職業軍人淪車手 法官「這原因」判緩刑

高雄林姓職業軍人於去年2月將名下2帳戶提供詐欺集團使用,至少兩度協助詐團將贓款提領轉交,後經劉姓、詹姓2受害人自覺受騙報警,經循線追查匯款流向,林男才因此被繩之以法;近日,橋頭地院依洗錢防制法判處林3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2000元,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分別在去年2月中,兩度提領出帳戶現金1萬9000元轉交詐團,經警查辦後,於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過程,均自白洗錢犯罪,依法得以減輕其刑。

橋頭簡易庭法官審酌,林並無前科,犯後已與劉、詹二人達成調解,願分期還款共3萬元,並獲二人具狀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考量林身爲職業軍人,月薪至少4萬,及其擔任車手的犯罪動機等,參以犯罪時距、手法,量處其刑。

高雄林姓職業軍人替詐欺集團移轉犯罪所得,遭法院判刑。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