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已故人員存款 支取手續非常必要

原標題:優化已故人員存款 支取手續非常必要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付喜國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近年來,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問題讓銀行頻頻登上熱搜且廣受詬病。他建議,區分不同情形,逐步解決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困境。條件成熟時,取消免公證、免訴訟提取限額等。建議推進各方共識,合理界定銀行審查義務和責任邊界(3月5日《每日經濟新聞》)。

一旦有人突然發生意外不幸身故的話,其近親屬在悲痛之餘,還面臨着遺產繼承和分配問題。查詢、梳理、彙總、支取存款,成爲很多繼承人不得不面臨的一大難題。相關部門有必要加大便民力度,打通信息壁壘,優化亡故人員存款的查詢、支取手續,將其作爲一項基本公共服務予以普及。

很多人會在銀行辦理存款儲蓄或理財業務,甚至有人會存“私房錢”。由於人口流動加大和更換工作頻繁等因素,一些人可能會在多家甚至十餘家銀行存款。恐怕有些人自己也一時難以釐清本人的存款狀況。加之人們隱私意識和邊界意識的增強,一些人未必會將個人存款狀況完全如實地告知親屬。那麼,一旦這些人突然身故,在世時又未全面如實告知親屬存款狀況,就會給繼承人帶來查詢、支取存款的麻煩。

存在這些麻煩,銀行本身並無過錯。因爲銀行確實不知道某人身故後有幾個繼承人,其財產是否通過遺囑或遺贈方式進行了處分。即便有遺囑或遺贈手續,銀行也無法判斷真僞。要知道,現實中,僞造遺囑企圖侵佔財產的事件並不鮮見。要是不嚴格把關,隨便一個人就可以支取已故人員存款,無疑將帶來更大隱患和更多糾紛,銀行也會面臨被投訴、起訴的風險,並有可能承擔賠償責任。

因而,有效釐清銀行與繼承人之間的關係,科學界定銀行責任,優化存款查詢、支取手續,是不得不重視的議題。首先應明確,銀行本身只是存款的保管機構,不是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銀行無權判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係,也無權判定亡故者有幾個繼承人,更無權判定繼承人之間有無糾紛,遺產分配是否妥當。故不應讓銀行承擔過重義務,完成難以完成的審查責任。

在科學技術已經非常發達、信息共享已經相當充分的背景下,應先行簡化亡故人員存款查詢手續,只要查詢人能證明系亡故者近親屬,銀行即應爲其提供查詢服務,便於繼承人根據亡故者存款數額先行商議、分配存款。此後,由亡故者繼承人憑藉近親屬分配遺產或者放棄繼承的公證文書等證明材料支取存款。

這一環節中,只要取款人持有權威的證明材料,銀行即應爲其提供支取服務。當然,應對銀行的這一行爲予以責任豁免,哪怕事後其他親屬認爲取款人侵犯了其權益,也應由其向取款人主張權利,而非將矛頭對準銀行,除非銀行存在極度不負責任的情形。如此,方可降低支取亡故者存款的門檻,簡化手續,同時讓銀行不至於左右爲難。(史洪舉)

來源:寧波日報